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例如《春夏秋冬》在1859年4月30日上市,主办方事先在英国各地散发三十万份传单和海报,预告即将连载狄更斯最新力作《双城记》,于是创刊号热销十二万五千册,尔后获得读者持续追捧,以至于到当年7月,狄更斯不无得意地在给朋友的信中宣称,他非但已经偿清筹办杂志拆借的本息,银行里还多了五百英镑的盈余。
在上述几个因素的共同作用之下,维多利亚时代的英语文学迎来了前所未有的盛世。
诗歌的艺术继续发展,阿尔弗雷德·丁尼森、罗伯特·勃朗宁和马修·阿诺德等杰出诗人引领风骚数十年。
英语文学史烂熟于胸的读者或许还记得,诸如科勒律治、济慈和拜伦之流的前朝墨客,也是在这个时代才登上声誉的巅峰。
但正如前文指出的,此时小说已经上升为最主要的文学体裁,其社会影响远非诗歌所能望其项背。
狄更斯的封笔之作《共同的朋友》(OurMutualFriend)共分19卷出版,第1卷在1864年5月推出时,短短三天便卖出了三万册;乔治·雷诺德兹(GeorgeW.M.Reynolds)的《军嫂》(TheSoldiersWife)前两卷在出版当天各卖了六万册;最惊人的莫过于来自大西洋彼岸的《汤姆叔叔的小屋》,这部声讨黑奴制度的作品在1852年至1853年间涌现了四十个版本,仅在英国及其海外殖民地便售出了一百五十万册之巨。
这里面的原因并不难理解。
新增的阅读人口绝大部分是中下等阶层,限于家庭出身、生活环境、知识水平和审美趣味,他们偏爱的当然不是需要深厚学养和仔细推敲方能理解和欣赏的诗歌,轻松易读、可以满足好奇心的小说,尤其那些有关犯罪和暴力的小说,才是他们首选的读物。
而主要购买力量来自中下等阶层的市场环境,则反过来决定或者说至少影响了维多利亚小说的主要特征。
维多利亚小说的主要特征有如下几个:首先,就人物角色而言,主角不再是高高在上的皇亲国戚或者雄霸一方的贵族士绅,而是奔波劳碌的贩夫走卒或者命运多舛的乡间农夫;其次,在背景设定方面,故事通常不再发生于古代或者某个虚构的空间,而是同时代某个真实存在的地方,尤其是当时世界首屈一指的大都会伦敦;再者,叙事情节不再追求耸人听闻或怪诞离奇,而是偏重入情入理,对各种器物的描写也细致入微,旨在让读者觉得和现实生活所去不远;最后,维多利亚小说往往带有强烈的文以载道、匡扶道德的色彩,那些作者热衷于告诉读者,男主角或女主角也许出身贫寒,历经挫折,但终将得到圆满的结局,而这一切归根到底是因为其拥有高尚的情操和正直的人品,又或者是因为其对上帝有着虔诚的信仰。
当时及后世的评论家将无数维多利亚小说所共同呈现出来的这些特征统称为现实主义。
现实主义小说狂飙突进数十载,至19世纪末期已然疲态毕现,慢慢走进了庸俗的死胡同。
这主要是因为,相对于早期荒诞不经的哥特小说(如《弗兰肯斯坦》)、天马行空的演义小说(如《艾凡赫》)和桑间濮上的爱情小说(如《傲慢与偏见》),描绘引车卖浆者流生活的故事无疑有着革命性的突破,但这种促使其大获成功、备受欢迎的新颖手法,经过众多良莠不齐的作家反复运用长达半个世纪之后,变成了多少有点惹人生厌的陈腔滥调。
当维多利亚女王在世纪之交退出历史的舞台,查尔斯·狄更斯、威廉·萨克雷和乔治·艾略特等现实主义先驱久已魂归道山,后继中坚如托马斯·哈代和乔治·吉辛也迈入了风烛残年,此时英国文坛可谓山雨欲来,一场现代主义的革命正在蓄势待发。
现代主义文学包含了众多不同的风格和流派,很难扼要地对其进行界定,但简单地说,正如现实主义是对浪漫主义的背弃,它也是对前者的反叛。
总之在多数出生于19世纪70年代以后的英国文人看来,内在世界高于外在世界,意识活动高于故事情节;至于让前辈作家小心翼翼、不敢越雷池半步的礼教观念,尤其是各种严厉的性禁忌,因为西格蒙德·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所向披靡,更成为这些作家争先恐后想要打破的桎梏。
等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炮火正酣的时候,现代主义运动在大西洋两岸已经蔚为大观,诸如多萝西·理查德森(DorothyRichardson)的《尖尖的屋顶》(PointedRoofs)、戴维·赫伯特·劳伦斯的《儿子与情人》、弗吉尼亚·伍尔夫的《远渡重洋》(TheVoyageOut)和詹姆士·乔伊斯的《青年艺术家的画像》之类新式小说均已付梓刊行。
和上述作家比起来,当时在英国本土和美国享有盛誉的威廉·萨默塞特·毛姆(WilliamSomersetMaugham)有点像是异类。
出生于1874年的毛姆年龄和他们约略相当,文学旨趣却大相径庭,更接近正统的现实主义。
他早期的作品,从《兰贝斯的丽莎》(LisaofLambeth),到《主教的围裙》(TheBishopsApron),再到带有些许荒唐色彩的《通灵术士》(TheMagician),都是典型的维多利亚小说。
不过这些小说销量平平无奇,社会反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毛姆在一战尘埃落定前极高的知名度完全来自其成功的剧作。
自1897年处女作《兰贝斯的丽莎》面世后,这位弃医从文的作家一直坚定不移地走在缪斯的道路上,随后十年出版了五部长篇小说和一部短篇小说集。
然而长年累月的辛劳始终没有换来丰衣足食的回报,微薄的版税仅能勉强维系捉襟见肘的日子。
对由衷热爱文学的创作者来说,经济的困窘或可一笑置之,心血长久无人问津却会造成致命的信心动摇,至少毛姆的情况便是如此。
1907年,他心灰意冷之余决定重操旧业,准备返回圣托马斯医院进修,以便能够当上一名远洋轮船的随船医生,讵料突然蒙受命运女神迟来的眷顾:那部已经被十七个戏院经理拒绝过的剧本《弗里德里克夫人》(LadyFrederick),因为机缘巧合,居然得以在伦敦著名的皇宫大戏院(RoyalCourtTheatre)上演!
这部喜剧情节出人意料,对白诙谐有趣,10月26日首演过后轰动全城,各大媒体好评如潮,想要一睹为快的观众纷纷涌入戏院,竟至于其连续上演了四百二十二场之多。
翌年,伦敦西区的戏院见证了一个史无前例的奇迹:第一次出现某个剧作家有四部作品同时在演的盛况,而且除了《弗里德里克夫人》以外,其他三部的票房也很惊人,分别演出了四十八、两百七十二和三百二十一场。
毛姆因此摇身变为炙手可热的名人,极具影响的《幽默画报》(Punch)不失时机地刊登了一幅漫画,画上是愁容满面的莎士比亚,妒忌地盯着一面墙壁,墙上贴满了毛姆四部剧作的宣传海报。
时来运转的毛姆从此过上优渥的生活,但说起来也好玩,尽管备受观众群推崇和出版商看重,然而在他名闻遐迩以后,部分宵小之辈却热衷于用花样百出的刻毒言语来攻击其作品。
这大部分是因为他这人口无遮拦,说过许多让某些人听起来如芒刺在背的话。
比如他曾经公开宣称:“创作剧本的难度向来被夸大,我自己脑里总是有六七部作品,只要想到合适的主题,我立刻便能将其分解成几个场景,每一幕都会呈现在我面前,所以我写完一部戏以后,可以毫不费力地立刻另起炉灶。”
诸如此类的言论得罪了许多喜欢故作高深的同行,其中不少人专门在报刊上撰文对毛姆进行挞伐。
各种接踵而来的恶意抨击给毛姆造成了持久的困扰,以至于他到晚年依然无法释怀,在1938年出版的回忆录《总结》(TheSummingUp)中仍不忘为自己辩护。
讲述一个男人告别都市,回老家种地养牛的故事。入文4月24日入V也就是星期三,当天三更。希望大家可以继续支持!...
谜尘暗事是微风精心创作的玄幻小说,79中文网实时更新谜尘暗事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谜尘暗事评论,并不代表79中文网赞同或者支持谜尘暗事读者的观点。...
从人人唾骂的扫把星,到旺夫益子的发达女人。从弱者到强者。刚开始的时候,真的很憋曲,很难。但是,死过一次了,无论如何都要坚强地活着,不仅要打造幸福完美的生活,还要复兴没落的家族。...
她这辈子最大的幸福就是嫁给他为妻,她以为爱情就是白头到老,可她没想到爱情还有置人于死地。结婚五年,他带着他的初恋登堂入室,她怀着孩子,笑着说我给你做饭。他冰冷说孩子打掉,离婚。她像个失败者一样央求他,可没想到,他纵容他的初恋将流产的她推下楼,不治身亡。再次醒来,是她和他结婚的第一个月,她终于抛弃懦弱,勇敢的直视他离婚吧,谭先生。重生后的她,坚强自立,身上还时不时带着一股神秘感,终有一日,他将她按在墙上,耳鬓厮磨间沙哑的问道你对我下了什么药?毒药,还有,我不是谭太太。...
有点小坏,有点小聪明,有点小贪财的顾小西倒霉的穿越了。 还好,上天还算眷顾她,除了带着自己的医疗百宝箱外,还附赠给她一个神奇的储物空间。 本以为有了这些可以赚它个金银满钵,却意外的目睹了孪生姐姐的惨死! 当她在迷雾中醒来之时,却意外的发现自己被当成了姐姐抬进了王府。 只是这一切真的会这般简单吗?在面对姐姐的夫君和一众别有用心的男人时,她又该如何处之呢! ※※※ (亲们,唯唯开新文了,如果您喜欢请加个收藏好吗!谢谢)...
她是新世纪风水师,逆天改命,算过去未来,一朝穿越平行世界,谱写新一世的商界传奇!他是严氏集团掌舵人,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狠辣无情,在商界拥有‘枭狼’之名。被他缠上,她无处可逃。对付你,我没兴趣。他勾起那好看的薄唇,眸底却一片冰冷和你联姻,我相当有兴趣。她以退为进有名无实的婚姻,井水不犯河水,OK?他深眸一瞥,不作犹豫好。但谁来告诉她,说好的‘有名无实’呢?说好的‘井水不犯河水’呢?这个把她家当自己家,把她床当自家床的无耻男人是谁?严太太,如果你对我的表现有所不满,可以告我。他面色冷峻,眸底却是深沉的挪榆。告你妹!江颜满脸通红,谁有病才会去告一个男人太‘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