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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屯长华立最开心的日子。
没有之一!
在凉州无人不知、无人不尊重的夏司马,刺史、太守等封疆大吏见到了都要率先行礼的大人物,竟然要看中了自家儿子,要带在身边调教一番了!
当他夜里刚回到家,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还不敢相信。
直到狠狠给了自己一个大嘴巴子,用火辣辣的疼痛感证明不是在做白日梦;和儿子无奈之下赌咒发誓后,他才觉得幸福来得忽然了。
要不是夜深了,他还真想跑去先父坟茔前看看,是否还冒着青烟....
好嘛,主要是祖祖辈辈的卑微积累传承下来,已经刻画在骨子里。
忽然间,就被老天爷给眷顾了,实在是太过于匪夷所思。
让人无法相信,也不敢相信。
虽然儿子华雄一个劲儿的纠正说,自己是当了夏司马徒弟,而不是身边的小厮。
但华立自动忽略了。
小子年幼,听不懂长者的话!
拜师,那是要奉上束脩的!
人家夏司马,明确说了让两个小子如往常一般过去落门聚就好,岂不就是在委婉的杜绝了收徒的意思?
再说了,区区黔首之后,能跟在夏司马身边,就是莫大的福分了!
安能祈盼太多?
不怕折寿么?
华立将华雄撵回房里歇下后,就是这么给妻子庞氏解释的。
还拿着长镐来到院子里,小心翼翼的挖出两坛子酒来。
酒,在凉州的黔首家,是个稀罕物。
在这个战乱频发的地方,粮食是比人命更金贵的东西。
除了世家豪强外,没有几家黔首会舍得用粮食来酿酒。
而华家里有,是他当屯长的俸禄和家里白来亩耕田,能让一家三口不愁口粮。
而且他平生唯一的爱好,就是在大冬天里守戎于城墙上,呡一口驱寒。
“细君,明我赶早去当值,汝记得雄儿让带上这两坛子酒给夏司马。”
华立是这么吩咐的,双手抚摸着酒坛子恋恋不舍,语气却是坚决异常,“难得雄儿入了夏司马的眼,我等可不能怠慢了。”
“好,都依夫君的。”
庞氏扯着块麻布,沾水轻轻擦拭着坛子上的泥土,笑容也绽放了满面的皱纹,“夫君,雄儿跟了夏司马,以后应该汝更有出息吧?要是也和夫君一样从军十几年,能当上军候不?”
大汉军制,五十人一屯,设屯长;屯上有曲,五百人一曲;由军候率领,秩比六百石。
“妇道人家,甚都不懂!”
华立笑骂了句,“雄儿识字,又跟了夏司马,以后从军熬个两三年就是军候了!
要是像我一样熬十几年,以后说不定能当上军司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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