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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林春和二哥林夏已经外出闯荡做小本买卖,现在做倒卖服装的生意,这要是在之前可是违法犯罪的事情,不过现在时代在变化,做合法生意是受鼓励的。
不过两人的眼光不错,这年头服装的样式很简单,如果有些新鲜好看的款式,很快会被一抢而光,生意会很不错。
这世界上做容易赚的就是“嘴巴”
和“女人”
的钱。
林秋把闺房里面的书籍全部搬出来,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林秋居然有上百本的书,自己是没有办法弄回去,还得找人帮忙运回去。
回到家中翻翻看,发现自己买的十三本书里面有七八本都是已经买过的,问了小姑子要不要,最后还剩下三本小姑子已经有了的,林秋就把旧的书捐给了学校的图书馆,倒也不是小气舍不得那些新书,只是那样做太过显眼罢了。
林秋将这些生活中的芝麻绿豆大的小事给写了进去,只不过是省略了不该写的内容。
林秋想想又把之前虎子与人打架的事情给写了进去,但最终……
“二嫂,听说二哥给你寄了包裹,都有些什么啊?”
宋秀秀走了进来,眼里透出好奇的神色,二哥这回给嫂子会寄什么呢?
“两件大衣,你过来挑一件,看喜欢哪件。”
小姑子既然来了,就让她直接挑件大衣走。
宋秀秀啧啧称奇,二哥这个榆木脑袋到现在终于开窍了,知道懂得如何讨好媳妇,“这果然有了媳妇就不一样,他以前从未想过给我这个妹妹寄漂亮衣服。”
宋秀秀想起二哥没有娶嫂子之前可没有给自己寄过漂亮衣服,这回怎么……
“他帮我买衣服肯定是顺带的。
哼……”
林秋不知道怎么接上去,难道说你二哥到现在也没记着要给你这个妹妹带件漂亮衣服,是婶子念着你,“来试试看,哪件好看。”
宋秀秀不是个传统意义上的美人,顶多算个小家碧玉,这还是白皙嫩滑的肌肤给她加的分,不过笑容很灿烂,有两个可爱的小酒窝,让人感觉很舒服。
一张娃娃脸看起来显小,不知道人会以为她是个十三四岁的女孩,平日里小学五年级的孩子都有的比她看起来显老,这个年代孩子上学的年纪没有一致的,自己教的三年级最小的九岁最大的已经十二岁了。
蓝色显然不怎么适合她,宋秀秀显得有点像小孩偷穿大人衣服,粉色倒是蛮合适的,显得粉嫩可爱,挺好看的。
再加上小姑子的眼神一直往粉色大衣上瞄,显然粉色大衣更加合她的心意,“还是粉色大衣比较好看,你喜欢粉色这件吗?”
每个女孩心中都有一个公主梦,粉粉的嫩嫩的,大部分地区这个时候衣服颜色都比较单调,这么漂亮的粉色很难见到,宋秀秀一眼就喜欢上了,“谢谢二嫂,喜欢,那我把粉色这件抱走了。”
宋秀秀脸上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露出两个可爱的小酒窝。
宋秀秀走后林秋又把这件趣事写了进去,小姑子抱怨你对她不够好。
林秋停下笔来,数数信的页数已经有五六张了,对比一下宋墨的信区别还真挺大的,在用米饭粒封口之前,她思索了一小会儿又添了一句:我也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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