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路上明欢欢趴在野人脑袋转得飞快。
首先,她得学会和野人沟通,才能了解这个社会,同时了解野人怎么会独居在这儿。
同时,她必须慢慢说服野人,一起离开森林,去过上正常生活。
所以当两人回到山洞,明欢欢就开始了自己的计划。
野人在那边烤肉,明欢欢就蹭过去,野人虽然奇怪明欢欢有些不同寻常,但是也没在意,而明欢欢呢,就开始指着火堆说话,“火!”
她喊道
野人奇怪的瞧了她一眼,没说话。
“火!”
她指着火,说火,然后指着自己喊了一声,“欢欢!”
野人挺聪明,立即就反应过来,指着火说了句,“@!”
于是,明欢欢学会了第一个词,她指着火喊了半天,然后又开始学新词。
她的计划是,每天学十个词汇,那么不消十几日,她就能掌握基本沟通。
然而事情没有明欢欢想象的那么美好,野人是个闷葫芦,并不喜欢说话,所以只有明欢欢使劲诱使他,他才勉强说几个字,可见他的确不是当老师的料。
明欢欢赌气极了,这个晚上才啃了几口肉,就将剩下的肉挂了起来,这才几天,她已经储备了一堆肉。
反正这个洞大,又是通风的,所以放点干肉,还是很方便的。
看到明欢欢只吃了这么点,野人又将自己这边的大块肉割了一块嫩的,送到明欢欢身边。
明欢欢看也不看一眼,就跑到洞口吹风去了,她今天心情不好,不想理会野人了。
野人瞧着明欢欢像是跳脚一样蹦跶来蹦跶去,似乎明白了什么,立即丢下没啃完的肉,又呼啦的冲到洞口,跳出了山壁。
“唉?你干嘛去?”
明欢欢被他吓了一跳,这野人又是发什么疯呢。
结果野人半句话没说,身影像是蜘蛛侠,几个跳跃,就消失在山崖下面的小森林里。
直到野人带着小红果回来,明欢欢才知道,又是给她采摘饭后水果了,这样,就原谅他一回好了,不过,学会认字沟通这件事,势在必行。
……
第二天下了雨,明欢欢就没有跟野人出去打猎了。
尽管昨天打回来的是头成年鹿,昨天才吃了一半,可是野人还是出去打猎了。
明欢欢想了一会儿就明白了,天气渐渐冷了,也许是到了储备食物的时候。
这小小的秋雨,让气温降低了很多,明欢欢之前从玉佩得到的一件长袖针织衫和运动裤已经有些抵挡不住重寒意,而她已经有好几天没用过玉佩了,所以便不费力就得到了一件外套。
然后明欢欢就将玉佩放在衣服最里面,这可是她的救命稻草呢,有时候他甚至想,也许来到这个奇怪的时空,冥冥之中和这玉佩都脱不了干系。
穿上外套,明欢欢感觉好了很多,一场秋雨一场凉,明欢欢不禁有些担心冬天的到来了。
山洞深处已经储备了四五张兽皮,做了衣服还要做被子,只怕不够。
看来必须让野人多打猎多储备兽皮才行,要多准备点兽皮衣服。
明欢欢自己有了外套,就想着帮野人也弄个外套。
隐忍如他,却愿为了她锋芒毕露,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疏离如他,却将真心附上,怜她惜她宠她冷静如他,却敢为了她与天地为敌,冒天下不韪多虑如他,却相信她说的每一句话,不疑有它。江山为聘佛为媒,待我长发及腰,孩儿她娘,你嫁我可好...
季安宁重生了。重回1988年,变成了又肥又懒的丑媳妇。但老天却给了她一个根正苗红,宽肩窄腰,身高一米八几的军官老公。季安宁咬咬牙,军嫂不好当,尤其有一个优秀帅气的军官老公,军嫂更不好当!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重生军嫂有点甜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要是觉得重生军嫂有点甜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
一夜之间,沈如期从千金大小姐变成贪污犯的女儿。陷入绝境之际,秦绍恒找到她,沈如期,我缺一个结婚对象,你缺钱,我拿钱换你,各取所需,公平得很。...
大夫说他时日无多,不甘心就此死去的他为了活下去,一次意外获得惊天机缘。集结诸天万界数亿万生灵记忆而形成的魔脑在消散之余与他合二为一。一个惊天阴谋的伊始,一段震惊诸天万界的传奇。规则的混乱,虚空的阴谋,诸天的恐惧,都由他一手完结!最终,他尊临万千世界!!!...
什么?!孙翔的一叶之秋被压制了?这是什么样的手速,这是什么样的操作技巧?楚星默,你这个大骗子!我冤枉啊,我只是手速快,眼睛好而已,谁知道那家伙那么不经打。楚星默摊了摊手,无奈的说。这年头,说实话都这么难么?他真的没有装B啊!...
有人说,齐帝此生只爱过一名女子,只因她不喜,齐帝便杀了皇后,软禁了贵妃,惩处了宫人,甚至罢免了不少朝中大臣椒房专宠,不外如是也有人说,齐帝最恨的便是这名女子,否则不会放任身怀六甲的她葬身火海,死后骨灰都无人收敛后世的史书上,竟连这个女子的只言片语都找不到那名传奇的女子宠冠后宫时,齐帝下令不许任何人与她接触,曾有宫女给她送饭时忍不住抬头看了一眼,除了惊叹于她绝世的容颜,还有她脚上锁着的镣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