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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来奇怪,握着十五磅的双手剑能挥上一整天,而抓着笔才写了这么点字就觉得累了,他自嘲地笑了笑,我果然还是适合干些粗人的活。
「说起邪兽,我突然想起来,我的四弟被分到边陲镇那种穷地方,只怕已经夹着尾巴逃进长歌要塞了——尽管那儿的邪兽根本无法与赫尔梅斯防线的相比。
这不能怪他,就算我到了那种地方,也只有避难的份。
由此可以看到我的父亲是多么不公,只因为二弟从小就表现得格外聪明,就决定让他继承王位?父亲都忘了自己不是靠聪明赢下灰堡王座的。
自从母亲去世后,我就越来越难摸清他的想法了。
」
接下来的内容让戈隆犹豫了,他不知道该不该把真实打算告诉莉芙亚,停顿片刻后,他还是决定写下去。
如果计划顺利的话,这封信送到之时,他应该已经抵达灰堡王宫。
「亲爱的,昂学士说得没错,如果我什么都不做,王位最终肯定不会属于我。
他已从星象中观察到了这一点。
“天启星正离炽日远去,最多还有四个月便会完全离开炽日的轨道。”
学士这么告诉我,显然,剩下的时间已不多,我不能再这样空等下去了。
」
「今天的大战过后,我将悄悄返回王都,带着我忠诚的战士。
寒风岭论富饶程度远远比不上金穗城,但这里唯独不缺勇猛的武者。
只要抛出一些钱币和允诺,他们就会像饿狼一样扑向我的目标。
当然,我并不想那么做。
我只是想亲自问一问父亲,为什么要发出争王令这样儿戏的旨意,到底是什么让他忘记了,我才是具有第一继承权的人。
」
「昂学士已经为我安排好了一切,莉芙亚,我的爱人,再多等一段时间。
等我成为国王之日,就是迎娶你为王后之时。
如果我不幸失败……你就不要再回到王都,在寒风岭好好生活下去。
」
「爱你的,戈隆。
」
他小心翼翼地将信折好放入信封,再用蜡油封口。
检查数遍后,他敲了敲桌子,帐篷外很快走进一名亲兵。
“将这封信,送到寒风岭的玫瑰手里。
你不必日夜兼程,也不用骑马,打扮成普通旅人,搭乘往返于两地的商贸车队过去吧。
只有一点你要记住,这封信必须亲手送到。”
“是,王子殿下!”
“很好,你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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