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是的,”
卫兵解释道,“殿下您刚来此地不久,所以并不知晓。
边陲镇一旦下雪,便不会停歇,直到太阳重新恢复光辉,雪才会化去。”
“要到雪化才算邪魔之月结束?”
罗兰回想了下,至少灰堡的雪不是这样,基本上隔天就化了,也没见太阳有啥变化。
“正是如此,我经历过最长的一次邪魔之月是在两年前,那次持续了近四个月,许多人都能没撑过去。”
“为何,长歌要塞连多一个月的粮食储备都没有吗?”
罗兰问。
布莱恩的脸色变得有些差,“他们有的。
但当时负责补给的市政官费雷诺说我们秋季产出的矿石只够购买三个月的粮食,第四个月的要等新一批矿石到了才可以发放。
可邪魔之月还没过去,我们根本无法离开要塞。”
“原来如此……我知道了。”
简直是自绝于人民的蠢货。
如果长歌要塞对待这帮边民如春风般温暖,自己想要把他们留下恐怕不容易,但现在看来那群龟缩在城墙后面的家伙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罗兰面无表情地招最后一个人上来答话,心中却将这个名字记下了。
第三个人长得孔武有力,站直时逼近六尺,这让罗兰感觉很有压力。
还好他一走上前来便单膝跪下。
“你说你曾杀死过邪兽?”
“是的殿下,”
他的声音低沉且沙哑,“一只野猪种,一只狼种。”
“「种」?”
罗兰重复道,“什么意思?”
“这是猎户对邪兽的称呼,殿下。
在变异前越凶猛的动物,变异后就越难对付。
而且它们会将身体原本的优势成倍放大。
像野猪种,它的背部毛皮极为坚硬,五十米外连弩弓都很难穿透。
狼种则更为狡猾,奔跑速度惊人,想要杀死它需要提前设置陷阱。”
“强的更强,快的更快,”
罗兰点头说,“但仍是动物。”
“正是这样,它们都不是最可怕的敌人,”
猎户说到这儿吞了口口水,“最可怕的是混合种。”
“它们才是魔鬼的化身,只有地狱才能创造如此恐怖的妖兽。
我曾见过一只混合种,它不仅有着猛兽般强壮的肢体,背后还长着一对硕大的翅膀,可以短距离飞行。
而且它像知道我在哪里一般,不管我怎么躲藏,它都能把我撵出来。
它不是在捕食,殿下,它只是在戏弄猎物。”
猎户掀起自己的衣服,只见一条巨大的伤疤从腹部延伸到胸口,“我在昏迷前跳进了赤水河,才得以幸存。”
“居然还有这样的怪物,”
罗兰觉得这个世界越来越奇幻了,一道坚固的城墙就能挡住所有普通种邪兽,但会飞的怎么办?“混合种应该很稀少吧?”
穿越西晋末,成为芸芸众生中的普通一员,为生存被迫从事危险的私盐贩卖,谁知霸业竟由此奠定,五胡乱华算什么?且看我卫朔代晋夺天下!永嘉年间群魔乱舞,士子南奔,庶民有难,南风一扫胡尘静,西入长安到日边。这是我的华夏,一个新的历史拐点,一个新的华夏诗篇开始了一切从西晋永嘉五年,公元311年开始!...
三年前,随着那个号称最强之人消失,地下黑暗世界恢复了平静。而三年后,他低调的回到了国内,只想安静的做一个美女总裁的保镖,奈何江湖中关于的他的传说太多身不由己...
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不飞则已一飞冲天!小法工庄名扬因祸得福,因为一场空难偶得另一空间的超级医法官系统,从此青云直上,纵横法医两界,成为名律名医,进而改变法治进程,填补医学空白我国法学权威贺xx教授如是说是他,是庄名扬大律师推动了我国法治进程,让我们可以少奋斗五十年某国医学天才如是说杯具啊竟然和庄生活在同一个时代我我可以改行去做兽医吗?香港某御用美女大律师如是说庄生,认识你是一个错误,让我明白了自己其实更适合烧饭。嗯,人家烧的饭,你愿意吃吗?...
本书纯属衍生同人,随便看看就好,没有太多好点子,就是跟着原著的剧情走...
她只是想当一个小厨神,赚很多很多的银子,带上娘亲,走遍天下,吃遍天下美食。...
主要人物夏云熙,傅少弦夏云熙从未想过有一天她会丢了傅少弦。她本是夏家最受宠的三小姐,一夕巨变,被逼远走他乡。三年后,她携子归来,他依然是高高在上的傅家三少,而她早已不是千金小姐。本以为他们再无机会,他却依然对她如初!新婚之夜,他冷冰冰的掐着她的下巴说,云熙,我们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