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在第一次遇到米莎的那天,正是汉尼拔心情大好的一天。
在前一天,汉尼拔刚解决了一个令他恼怒的男人——那是一位在上周末一场音乐会上,演奏失败的长笛手。
一位倒霉的长笛手。
那场音乐会是汉尼拔花了大价钱购买的票,第六排的走道边,他常坐在那个位置。
要知道这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乐队演出的票,普通人都是一票难求,而他还偏要挑特定的座位。
莱克特博士是位及其注重生活享受的人,他近乎将所有的工资都投入到了与生活有关的享受上。
当然,这也仅仅只是他的工资就足够了。
他在主办方中恰好有人脉——那么一两个聊得到一起去的朋友,同样有着怪癖却又是不同类型的朋友。
砸了重金之后,莱克特博士终于拿到了他指定位置的票。
演出一开始令汉尼拔十分满意,回荡在场内的旋律舒缓极了。
超高水准的演奏令他有些庆幸,庆幸自己今天推了一位数学家的讲座的这个决定。
而他的心情在那位长笛手出场前一直都是愉悦的,直到长笛手在乐队中突兀的发声。
那是一个演奏失误,在场宾客面容都显得不悦起来,毕竟这样完美的一场演出就被这尖锐的一次出声所毁了。
汉尼拔当时只是皱了皱眉。
可第二天那位小可怜就死在了汉尼拔手上,尸体被切成了碎块,又重新拼成了一个新的形状。
摆在一个附近没有安装任何监控的死角。
他在用公用电话将那个同样粗俗的富豪艾伯特叫来现场,又找了FBI最为正义却极为信任与敬佩自己的克莱丽丝举报。
“完美。”
他挂下电话的一瞬间这么称赞自己。
这不是汉尼拔的第一次犯案,也不是第一次因为这种奇怪的理由杀人。
对他来说,这个世界上人类只分两种,一种叫做自己,一种叫做其他人类。
而在其他人类中,但凡行为是影响美学的,粗鲁的,不够优雅的。
只要碍了他的眼,统统都会死在他手中。
像是别人对于美的不尊重,就是玷污了汉尼拔的生活。
又或者说,在他心中,这种无法欣赏上帝所赐予的美的人类,甚至是破坏了这种美的人类,根本不配活着。
但汉尼拔还是有底线的,只要这种人不在他眼前跳的特别欢,他就不会管。
用这样天衣无缝的手段完成了一桩案件后,心情想不好都很难。
所以在面对突然出现在办公室里的米莎时,汉尼拔显得及其有耐心。
那是汉尼拔第一次见到原来红发在一位姑娘身上,也可以显得不但不滑稽,还能为外貌加上几分。
她的侧脸弧度一定很好看,即便汉尼拔此时仅仅只能看到她的正脸也会有这样的感慨。
她褐色的眼睛在自己的身上滴溜溜乱转,视线从手腕转到了领结。
打量人的样子,真像只小鹿。
“你好。”
他慢悠悠地开口,拖长了尾音,像是要引起对方的足够重视。
穿越西晋末,成为芸芸众生中的普通一员,为生存被迫从事危险的私盐贩卖,谁知霸业竟由此奠定,五胡乱华算什么?且看我卫朔代晋夺天下!永嘉年间群魔乱舞,士子南奔,庶民有难,南风一扫胡尘静,西入长安到日边。这是我的华夏,一个新的历史拐点,一个新的华夏诗篇开始了一切从西晋永嘉五年,公元311年开始!...
三年前,随着那个号称最强之人消失,地下黑暗世界恢复了平静。而三年后,他低调的回到了国内,只想安静的做一个美女总裁的保镖,奈何江湖中关于的他的传说太多身不由己...
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不飞则已一飞冲天!小法工庄名扬因祸得福,因为一场空难偶得另一空间的超级医法官系统,从此青云直上,纵横法医两界,成为名律名医,进而改变法治进程,填补医学空白我国法学权威贺xx教授如是说是他,是庄名扬大律师推动了我国法治进程,让我们可以少奋斗五十年某国医学天才如是说杯具啊竟然和庄生活在同一个时代我我可以改行去做兽医吗?香港某御用美女大律师如是说庄生,认识你是一个错误,让我明白了自己其实更适合烧饭。嗯,人家烧的饭,你愿意吃吗?...
本书纯属衍生同人,随便看看就好,没有太多好点子,就是跟着原著的剧情走...
她只是想当一个小厨神,赚很多很多的银子,带上娘亲,走遍天下,吃遍天下美食。...
主要人物夏云熙,傅少弦夏云熙从未想过有一天她会丢了傅少弦。她本是夏家最受宠的三小姐,一夕巨变,被逼远走他乡。三年后,她携子归来,他依然是高高在上的傅家三少,而她早已不是千金小姐。本以为他们再无机会,他却依然对她如初!新婚之夜,他冷冰冰的掐着她的下巴说,云熙,我们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