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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大勇的心情,在看到黎晓牧走进餐厅之后,就开始有些紧张起来。
他的紧张不为别的,就是担心自己如果被黎晓牧看见了,那他肯定会上来打招呼,而自己就不得不在这儿和他谈有关合作的事情了。
可偏偏问题就在于,只到现在他都还没想好,这个合作究竟该谈出个什么章程。
如果只按他自己的想法,那这个合作的方式谈起来很简单。
黎晓牧那边提供一批可以拿回扣的优质店名单出来,而自己这边则把拉到的客人往名单上的店里带。
从客人那儿收到的小费归自己,店里给的回扣则双方平分。
黎晓牧这人为人厚道,做事情也很讲规矩。
孙大勇在他手底下干过半个月,受他的照顾也不少,对这个人的感觉还是很好的。
所以,如果让他提出条件特别苛刻的合作方式,他也有些忍不下心。
而且真要说起来,上面这种合作模式黎晓牧已经是吃了点亏的,毕竟他和他手下之间拿回扣的比例可都是四六分,他要拿走六成的。
但是这样的合作方式谈下来能让广志哥满意么?孙大勇心里对此十分怀疑。
他可是从高大力那儿听说过李广志的事迹的。
就因为听说那个南美工头每个礼拜要收两万日元的孝敬费,这位广志哥就能在连人家面都没见过的情况下,直接摸到那工头家里去把人两条腿都给打断了...
这样一个性格强势的狠角色,会同意这种有些受制于人的合作模式?会愿意跟人平分回扣收入?
孙大勇坐那儿越想越觉得心里没底。
在他的计划里,自己这方做这一行最大的优势和凭仗,就是李广志的英语水平。
所以无论自己提出什么样的合作方式,只要广志哥不满意的话,那谈了也是白谈。
想到这儿,他忍不住捅了捅李广志的腰对他道:“广志哥,你老说要我先去跟人谈,那你也得先给我个章程吧?要不,我也不知道该谈成个什么样才叫合适啊。”
李广志闻言,扭头看到他这副患得患失的模样,心里不由得一乐,心道:
“该!谁叫你这家伙之前误会哥的人品呢?从高大力那儿听了两耳朵八卦,就真把我当成个锱铢必较、杀伐果断的狠角色了?不让你提心吊胆几天,你也不会印象深刻!”
其实,对于到歌舞伎町街里做案内人这件事,李广志这两天在心里也是做过一番思考的。
在他看来,案内人这份职业的收入,主要来源于两个途径。
一是客人给的小费,二是店家的回扣。
但是,小费能不能拿到,全看客人的心情,所以这一块的收入其实是不稳定的。
做这一行真正稳定的收入来源,只能是店家的回扣。
这就像他的前身之前在札幌给私寮拉皮条的时候,收入的大头也是来自于私寮的妈妈桑给的回扣一样,两者是一个道理。
他之所以愿意来做案内人这份名声不是很好的工作,其中某一个方面的原因就是想能在短时间内挣到更多的钱。
那么,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和掌握了店家资源的黎晓牧合作,就成了他必然的选择。
而合作这种事,只有双赢才能让双方的关系维持得稳定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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