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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时归最后还是紧赶慢赶的把爱心早餐做了出来。
他本来是想做些考验技术的吃食,但因为时间紧迫,也就只草草做了心形煎蛋、蓝莓山药泥和一碗鸡蛋羹。
当然了,作为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贵公子,他肯定是不会做饭的,但他自信又好学啊,匆匆洗漱完就一手拿着手机一手按教程操作,最后还真被他弄出来了。
白榆是八点半起的床,天知道当他半眯着眼睛从房间出来的时候有多懵。
空气里带着些无法言说的味道,但凭借他生存多年的经验,还是可以依稀辨别出那是食物的味道。
家里来田螺姑娘了?
好像还是一个技术不大好的田螺姑娘。
白榆脑袋里刚冒出个天马行空的想法,厨房里的宋时归就探了个头出来。
看到白榆,他也愣了一下,但很快又扬起一抹笑:“你起来了?快快快,到卫生间洗漱去,等会儿早饭冷了就不好吃了。”
白榆眨眨眼睛,好家伙,他不会是还没睡醒吧,居然看到宋时归在厨房做饭了。
看白榆傻站着不动,宋时归眉头一挑:“别发呆了,快洗脸刷牙去。”
说完,他就把脑袋缩了回去。
耳边响起拖鞋踩在地上的声音,宋时归手上动作不停,一副我很忙的样子,但嘴角却是上扬上扬再上扬,心里也早就乐开了花。
哈哈哈,被他帅到了吧。
果然,网上说的没错,会做饭的男人最有魅力了。
白榆捧了把水泼在脸上,几滴水珠颤颤巍巍的挂上睫毛,有的还不小心跑进了眼睛里。
在冷水的刺激下,大脑已经彻底清醒,而萦绕在鼻尖的味道仍未消散,白榆也终于接受了宋时归在厨房做饭的事实。
天呐,他昨晚的猜想该不会要成真了吧,现在宋时归已经开始自力更生学做饭,那离他被赶走的时间还远吗?
白榆洗漱好出来的时候,宋时归已经把早饭端到餐桌上了。
看到他,便一脸期待的招着手:“你可算来了,我费了老大劲才做好的,你赶快过来尝尝。”
白榆僵硬地迈着步子走过去。
不知道为什么,宋时归笑得越灿烂,他心里就越发慌。
刚坐下来,就被人塞了一双筷子在手里。
接着,宋时归催促的声音响起:“快吃快吃,我觉得我的手艺应该还是不错的。”
看着桌上摆的那个宋时归嘴里说的应该还不错的手艺,白榆咽咽口水,实在是有些不敢下筷。
好好的一碗鸡蛋羹被蒸成了马蜂窝,一看就是熟过头了,水和蛋液的比例也不合适。
爱心煎蛋的蛋有一大半都是焦糊的,那爱心看着也不像是个正经爱心,被锅铲切得乱七八糟的,而外面的一圈火腿肠更是可以用惨不忍睹来形容,坑坑洼洼的不说,还断成了好几截。
不过蓝莓山药泥倒是勉勉强强说得上是色香俱全,毕竟还没吃进嘴巴里,味道怎么样还有待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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