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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课下课,丁宁拒绝了孙志军一起吃饭的邀请,匆匆出了学校,和早已等候在校门外的赵书锋和米雪碰上了面。
米雪是典型的南方姑娘,个子娇小,长得也很清纯,有点像年轻时候的徐若瑄,不过气质上要比徐若瑄活泼多了,尤其是那对眼睛,没带美瞳,也很水灵剔透,仿佛会说话。
要是换做一般人,多半会被她的眼睛吸引住,不过同为主播,丁宁觉得,她眼神中流露出的某些风情,应该是练的,就像他这些天也会刻意给观众展露一些微表情一样。
一番简单的寒暄后,赵书锋开车带着丁宁二人,到了人民广场附近一家名为“品味”
的餐馆就餐。
席间,米雪做了自我介绍,丁宁知道了她的真名叫做苏桃,还蛮好听,但说不出来奇怪的一名字。
有些意外,苏桃竟然只有19岁,而她已经做了三年多的人气主播,还长期霸占着i秀一姐的位置,说起来也算是少小成名的典型。
直播这行业水可不浅,很难想象,苏桃小小年纪是怎么从一堆大哥大姐级人物里杀出来的,丁宁肃然起敬,暗忖:自古巾帼出少年,这世道可真邪门。
谈话着,赵书锋突然开玩笑似地问起,他写的《我在人民广场吃炸鸡》里的人民广场,是不是就是这个人民广场,丁宁当然只能说是。
还好人民广场大众得很,很多城市都有,要不然,他说不准还得把这歌改个名字,比如我在时代广场吃炸鸡什么的,想起来也挺逗人的。
赵书锋又试探着问他,这歌是不是写给女朋友。
如果前女友是个好姑娘,说这歌是为她写的,也无所谓,但一想到向小诗的种种,丁宁坚决地摇了摇头:“不是,我就某天看一哥么神情落寞地坐在人民广场阶梯上吃炸鸡,灵光一闪写的。”
什么叫犀利,看人吃个炸鸡,都能写出这么首独树一帜又不失好听的歌来,这就叫犀利。
年轻人就是有想法,赵书锋越看丁宁是越喜欢。
等饭吃得差不多,大家都停了筷,很自然的,赵书锋谈起了合同的事。
其实最关键的利益内容都已经说好了,也没什么好谈的,丁宁知道赵书锋肯定带了合同过来,就让他把合同拿出来看了看。
范本式的合同,仔细浏览了一遍,没发现什么坑人的条款,丁宁大大方方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合同既然签了,悬在心头的一块石头落地,赵书锋道:“苏桃你也见了,你觉得她适合走什么风格?”
走什么风格哪需要问他,赵书锋肯定自己心里有数,丁宁道:“赵总,这你肯定自己有想法,你就直说想要什么风格的歌吧。”
就喜欢丁宁直截了当的行事风格,赵书锋道:“苏桃最大的特点,就是青春活泼。
所以,我希望你能帮她写一首比较活泼有趣的歌,类似你吃炸鸡那种风格。
不过,希望能更欢快,节奏感更强些。
你玩稻米么,知道温小暖不?”
“不怎么玩稻米,温小暖倒是知道,我知道你要什么歌了。”
看到苏桃第一眼起,丁宁就已经有了个底,赵书锋说的,和他对苏桃的观感差不多。
之于温小暖,稻米三巨头之一,说白了就一非主流,而赵书锋要的,显然也就是那种非主流口水歌嘛。
这种歌,丁宁记得的不多,但还是有那么几首的。
“你大概什么时候可以交歌?”
合同约定是一个半月内,可一个半月实在是太长了,毕竟交歌之后,还有编曲、录制和宣传等等工作。
要是丁宁真一个多月后交稿,时间线会拖得很长,而i秀的改变迫在眉睫,如果可以,赵书锋希望丁宁能够早点把歌写好,他也好早点实施自己的一揽子计划。
“急么?”
丁宁问道。
“急倒是不急,当然能尽早还是尽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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