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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蜕变(第3页)

同样都是手,怎么做手的差别就那么大呢。

在用废了两套美妆工具后,手渐渐地听话了。

莫晓晓终于学会在卸妆后,耐心的清洁皮肤残留的化妆品,敷面膜时也不忘其他皮肤的管理。

补水,精华,美白,防晒,隔离终于分的清先后顺序,连修眉,眼影,眼线的技术活也渐渐的上手了。

莫晓晓对养护头发尤其的上心,护发素,发膜,精油一个不落的全部安排上,再不是一瓶洗发水就能勇闯天涯的莫晓晓了。

莫晓晓的生活逐渐精致起来,时间再紧,也会早起给自己铺上一层淡妆。

莫晓晓抛弃了肥大的运动装,开始尝试各种穿衣风格,可是服装的搭配总是让人觉的怪异,张静之看不下去,索性前一天帮她搭配好,且硬性规定,搭配什么就必须穿什么,没有反抗的权利。

莫晓晓怀疑,张静之是故意整她的,她越是接受不了的风格,张静之越是让她尝试。

张静之总说,不要让一种风格把自己圈死了,这样人也就没了活力。

莫晓晓虽然觉得张静之说的有理,可是有些衣服莫晓晓真的穿不出门。

莫晓晓听着张静之的意见,每天像个芭比娃娃被张静之盯着各种打扮,唯有头发,莫晓晓却不允许任何人碰。

莫晓晓的头发养的极好,乌黑,亮泽,顺滑,甚至都未有过烫染,连张静之都有几分艳羡。

莫晓晓每周都会去形体训练,后来甚至加上了礼仪训练,走个路而已,这么多的弯弯绕绕,比军训都难。

还有,是谁发明了女的要穿高跟鞋的,站不稳就算了,脚还一天天的磨出血泡,疼死了。

莫晓晓的时间排的很满,虽然很累却很充实,看着镜中自己的变化,莫晓晓更有动力了,原来,不断提升自我的成就感,真的是会上瘾的。

莫晓晓本身底子就好,只是昔日的不修边幅,显得尤为糙了些。

长开了的五官愈发立体,只是无论怎么努力,婴儿肥的小圆脸总是显得肉肉的,精养着的皮肤还是一不留神就还原着小麦色。

莫晓晓一旦精致起来,像是重塑了一个人,漂亮,灵动,自信,整个人的气场都完全变了。

没有丑女孩,只有自我放逐的懒女孩。

除去张静之妖艳一面,莫晓晓还学不来,其他的完全像是重塑的一个人。

脱胎换骨,大概是其最好的诠释了。

不过这脱胎换骨的代价也是有点沉重的,幸亏,老爹的钱包还是够厚的。

努力和优秀是会传染的。

李茶苦练普通话,在陪着莫晓晓练废了两套美妆工具后,毅然决然的辞了后厨洗碗的活计,去某品牌店兼职营销。

于众人而言寻常的事,对她,已是极大的进步。

总要豁的出去,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可以。

看着舍友诧异的目光,李茶竟也说的出这样干劲十足的至理名言。

白露看似最云淡风轻。

期末时,不声不响的考了全系第一,获了一等奖学金。

才女就是才女,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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