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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母猪真的上树了?”
闻声,以前经常欺负杨烨的那几个男生,转笔的,笔掉了;转书的,书掉了;梳头的,梳子掉了;玩玻璃球的,玻璃球掉了……
杨烨忙用破旧的书包把兔子堵在课桌里。
在不知道是“虚情假意”
还是“由衷佩服”
的掌声和目光中,杨烨缓缓起身。
从他的座位到讲台,平日里是多么短的距离,而此时此刻,在他心里却觉得自己走了好久好久。
前所未有的自豪感充满了胸腔,他第一次看见班主任用亲切妩媚的笑脸迎接了他。
“谢谢刘老师。”
接过奖状、钢笔和笔记本,杨烨心里想着,“奶奶看到一定会很开心很开心的!”
“杨烨同学,你是我们班的功臣!
你要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哈!
我一直都在关注你,我一直都很看好你!”
历来讽刺的精髓就在于“言行不一”
。
杨烨的班主任就是一个十分合格的能被讽刺的对象,他要是早生个几十年,料想一定会被鲁迅看上,再晚一些,可能会被钱钟书瞧上,更晚一些,或许就会有机会跻身吴敬梓写的《儒林外史》里,然后名垂千古,光耀门楣。
听到班主任这话,杨烨都懒得理他。
下午走在送迎春回家的路上,杨烨觉得自己好像离迎春近了一些。
是有形的距离,还是无形的距离?
“喂,跟屁虫,你早上怎么没来接我上学呀?”
迎春有些生气。
“我……我……”
“你的手上和脸上怎么都长冻疮了?你是不是没有在家好好看书,到处疯玩去了?”
冬天的风和水会咬人,只要一出门冒风沾水,就会被咬,被咬的结果就是脸上和手上会长又痛又痒的冻疮。
为了养活兔子,杨烨满山遍野寻找兔子喜食的野菜,找到之后,用清水洗净,再一日三餐伺候着喂。
“我……我……”
“你书包里藏什么了?”
迎春看见杨烨一路上都小心翼翼地抱着书包。
“要送给你的礼物!”
杨烨把书包放在地上,拿出从捉到那天就想送给迎春的兔子。
“哇!
好可爱的小兔子!”
迎春把一早上生他的气都抛到了九霄云外。
“喜欢吗?”
“喜欢!”
迎春迫不及待地从杨烨手里接过兔子。
“跟屁虫,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小兔子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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