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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再次暴露(第1页)

说实话,张扬也不认得这个物件是什么,不过在魂觉探过之后,他却发现这根棍子是古物,年代很久远的那种,而且这棍子里面有金属,也有玉石,成色很好的玉石。

所以在张扬把玩此物时,他就想起了一个词,那就是金镶玉。

民间广为流传的一句话叫:有眼不识金镶玉。

他断定这根棍子就是金镶玉的笛子或箫,因为上面有孔,只不过肉眼看过去时,所有的小孔早就被堵死了,锈死了。

“老板,这棍子咋卖?”

张扬把玩片刻后,疑问道。

“一万,不讲价!”

摊主竖起一根手指道。

“好,我要了!”

张扬听到一万的时候,就笑了,先不说这个物件的年代,就凭里面的金子,恐怕都值得十来万呢。

所以他对着小寡妇一点头后,小寡妇就从包里拿出一捆钱扔给了摊主。

摊主好像第一次见过张扬这种客人,一边把一万块钱拿在手中,一边笑着问道:“哥们,这东西是我在陕北刚收上来了,也找过几个行家仔细看过,都拿不准是什么,您倒是说说,这物件是什么?”

“应该是根古笛。”

张扬起身,笑道:“不过里面生锈了,而且被土塞满了,具体我也说不准。”

“哟,那我可要恭喜您了,古笛啊,您可算捡了漏了……”

这摊主一听是笛子之后,也乐了,一根笛子,就算是古物,是真的,恐怕也值不了几个钱,甚至连一万块都不值呢,他是赚了。

说实话,他收上这物件的时候,是一分钱没花的,是额外赠送的。

“但愿如此吧。”

张扬拿起金镶玉笛,心里早就乐开花了,他万万没想到,这魂觉简直无所不能啊,以后如果自已多学习一下收藏的相关知识,那他肯定会在收藏市场混得风生水起的。

在潘家园又转了几圈之后,张扬就带着小寡妇离开了,走之前,张扬特意买了几瓶去锈的溶酸。

二人没有回四合院,而是住进了东城的丽晶酒店,反正要等着车修好,所以二人就近住了下来。

一入住酒店,张扬就迫不急待的跑进了卫生间,拿着他那两瓶溶酸和卫生间的牙刷,开始为棍子去锈。

小寡妇累了一身汗,就站在张扬身边,光着身子在冲凉。

然而,她的凉还没冲完时,她就主动的关掉了喷头,而后满是惊异的蹲了下来,看着张扬那根破棍子的头部,落出了金灿灿的金黄之色。

“我的天,是黄金啊……”

小寡妇嘶嘶的倒吸凉气,黄橙橙的颜色是女人的最爱,黄金钻石,都是她最喜欢的。

“还有玉石呢。”

张扬都出汗了,卖力的用牙刷和溶酸使劲的刷着。

“老公,你累了吧?我来,你先冲个凉!”

小寡妇和张扬在一起时,也没了羞臊,抢过张扬的牙刷,按照张扬的方法,开始刷。

张扬冲了个凉之后,再次接过了棍子。

二人轮班,足足弄了四五个小时,晚上九点多的时候,一根金镶玉的笛子才真式出现在他们面前。

这根金镶玉的笛子制作工艺非常漂亮,玉笛身镶金,从头到尾,金玉互映。

张扬虽不懂玉,但也能看出来这个玉不似凡玉,材质很好。

“老公,这两个字叫什么啊?”

笛身上还有两个繁体字,字不大,只有两个字而已。

“叫亭林!”

张扬没上过学,但并不代表他不认字,他爷爷教给他的字可都是繁体字来着。

“亭林,想必就是这个笛子的主人吧?是什么年代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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