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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玛~~~你那三角眼里冒出的光是啥意思,我一身鸡毛我就得偷鸡了是吧,那你一身的肥膘怎么不被当做猪给宰掉,在我一个小丫头面前瞎哔哔个没完,小心姑奶奶我奋起收拾你呢!
于是,在怒气濒临临界值的时候,明珠终于开口了。
“大娘可能听错了,我家都快揭不开锅了,哪有闲钱去买鸡啊,有那个钱,还不如多给额娘找个好点的大夫呢。
大娘,没事我先回去了,不然一会哥哥又要出来闯祸了。”
小可怜的语气,还有那永远低着抬不起来的脑袋,活脱脱一个小白菜。
一想到乌雅家的那个傻子,牛脾气扭起来,抡起棒子就砸进家,虽不打人,但是人家砸东西啊,人打坏了休息两天就好,可是东西坏了要花钱买的呀。
他们又是包衣,即使再委屈也不能还手,还真是打不得骂不得,也就只能咬碎牙含血吞了,最多在背后酸两句。
老大娘讪讪的松开拉着明珠的手,撇了撇嘴,一脸的嫌弃,什么人嘛,都要饿死了还装什么大头蒜。
哼!
手帕一甩,老大娘扭着屁股进了隔壁的大门。
明珠偷窥了眼“隔壁他妈”
,赶忙撒丫子往家跑。
我去,这贼婆娘太鸡贼了,母鸡又不打鸣你都知道,看来留不住了。
今晚宰了它。
不是明珠怂,也不是她胆子小,论起胆量,人明珠大姐当年可是敢在大街上跟野狗打架的,咱怕过谁。
可是为了家里那俩不能再受气的家人,明珠不能不憋着心里的那股劲。
额娘身子虚弱,现在看起来气色好了许多,可是却是外强中干,要是家里再出一点差错,她都会受不了打击倒下的。
而哥哥平日看起来憨憨傻傻的,可是被激怒时就会血性大发,四处闯祸。
因为额娘当年被陷害的事,哪怕十年后的今天,依旧有人处处吃饱了撑的来陷害,不然明珠又是怎么被推倒在大马路上的。
这背后的黑手直到今天都没有逮到。
所以明珠不打算让别人知道自家生活变好了,毕竟有肉不在脸上不是,咱闷声发大财才是正道。
对着外面那些看好戏的人装的怂一点,又不会掉一块肉。
毕竟咱们也不是什么高冷范的女神,就一穷*丝还要什么范,有饭就好了。
一进家门她就怂恿着哥哥去杀鸡。
自己则乖乖的往额娘的屋子里钻。
可是到了门口,却走不进去了。
额娘难得的没有偷着打络子,坐在床上,她一脸泪水的轻抚着那个摊开的深蓝色包裹,里面也没什么好东西,就一双黑色绣着金边的旧鞋。
明珠好奇,难道是死鬼老爹的?额娘这是想阿玛了么?
不过,看着额娘满脸的哀戚,神情极为萧索,脸上似乎也苍老了许多。
幽灵似的抱着那双鞋子,一遍遍的抚摸着。
嘴里也喃喃的说着些什么。
明珠不好进去打扰,只能一脸索然的去了后院,哥哥已经把鸡给杀掉了,鸡血放了一小碗。
他正端着鸡血欲一饮而尽。
看到明珠来时,便碗口一转,递给明珠。
明珠知道清朝男人都有生饮牲畜血的习惯,补气壮阳。
最受欢迎的当属鹿血,以明珠家的条件,哥哥能有碗鸡血喝已经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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