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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扫战场先易后难,进行得并不顺利。
说容易,有那只贪吃的蛤蟆指引,十三郎没费多少力气就找到了蚁后,不止一只,而且是活的。
奇怪的是,堪比饕餮的天心蛤蟆对毒虫来者不拒,对毒虫的妈却没什么兴趣。
几只淡青色肥嘟嘟宛如巨大蚕宝宝摸样的肉虫很快被它发掘出来,胖胖对这几只比它更加痴肥憨傻的生物不屑一顾,完成十三郎指定的工作后立马“闪人”
,继续自己的进食大业。
它出了大力,而且受了伤,得多吃才能补回来。
十三郎没有干涉,任由它在乱石间穿行寻觅,自己则对着几只肉虫,感慨不已。
第五十六章:蚊子变蚂蚁——了不得!
蚂蚁不愧为最具有向心力的种族之一,蚁后是唯一的拥有无上权威的王者。
不仅生活上“锦衣玉食”
,居住的寝宫也最为牢固。
经过如此剧烈的冲撞,居然还有四只幸存。
依照叮当的指点,十三郎连那些死去的蚁后尸体也从废墟中翻检出来。
蚂蚁的社会制度等级森严且竞争激烈,任由这些蚁群发展的话,最终它们会合并为一个超大的群体。
而那些争斗失败的蚁后与飞蚁则成为胜利者的食物,可谓是残忍之至。
吞食同类不光是因为争夺空间,还因为这本就是厌灵蚁的进化方式。
那些尸体对幸存下来的蚁后是大补之物,再想找可没那么容易。
“厌灵蚁其实是魔蚊的变种,新纪之战的时候从魔界进入此地,万年演变,有一部分魔蚊与本土灵虫结合,逐渐诞生出这种奇特的妖虫。”
论到阅历见识,小叮当比十三郎高明十倍,她说道:“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这种妖虫长着蚂蚁的身体蚊子的嘴巴,唯一不变的是其残忍好斗的本性。
与原第五十六章:蚊子变蚂蚁——了不得!
生魔蚊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不过它的进化并不完整,蚁后产卵时需要灵力催化,厌灵蚁本身却不能在灵气环境里长期生存,只算半成品。”
听了叮当的介绍,十三郎顿时有些失望。
那几只肉虫都已经奄奄一息,有一只干脆就是一坨烂肉,连头尾都分不清楚。
如果不是它们时不时蠕动一番,谁都不会认为那是活物。
“那只能卖掉它了,这东西真有人要?我不能一直待在魔域的。”
对十三郎来说,使用灵力替蚁后催产不是问题,但如果离开魔气就无法使用,未免就有些鸡肋。
“当然有人要!
同阶对比,变种比原生的实力还强。”
小叮当眼中闪过一丝暗淡,马上又消失不见。
白了十三郎一眼,她说道:“这几只都是是青色的也,品质相当高了!”
十三郎精神为之一振,连忙问:“是按颜色区分吗?青色......值多少魔晶?”
我叫奥利奥普拉弗尔,是一名侦探。我很讨厌我的主业,因为办的都是些无聊至极的案子,但我对我那副业倒是喜欢的很挖挖土,埋埋东西,除去没浇水之外,就像是个园丁。—PS别问为什么是奇幻背景,问就是我爱我的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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