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出门在外洗漱不方便,所以换洗的衣服不用多呆,之所以带一身衣服为的是预备着半道上遇到什么意外把衣服弄脏弄湿了,至于油衣,这山上可不比山下,经常会有阵雨,油衣其实就是这个时代的雨衣,不过这会儿子可没有现代那样的防水布料,所以用的都是绢布渡油制成的油衣,放水效果比之现代的雨衣不差多少,而且比起蓑衣来说占得地方更少,要说缺点的话,倒也不是没有,油衣这东西的用料是上的的丝绢,价格上非常的不亲民。
不过紫嫣的手里到是不缺钱,除了甄宓给的,甄夫人赏赐的,还有自己的工钱之外,她每次外出都能打到一些猎物,采到的一些珍贵的药材除了留着自用,还会被她卖出去一部分,所以她手头上还是很宽松的,至少买一件油衣还是很轻松的。
看着摆在面前的东西,紫嫣手指在下巴上点了点,最后还是又去衣柜里拿了一件披风,虽然这几天的提前看起来非常不错的样子,不过为了以防万一,还是带上一件厚些的披风为妙。
把准备好的东西一样一样的放进了背篓里,紫嫣点了点头,之后就去厨房准备干粮去了,这阵子天热,虽然地处北方天气比较干燥,但干粮的保存仍旧是个问题,好在她脑子里还是有些点子的,用面粉和食盐以及五香粉做成烧饼,然后放到烤炉里烤到几乎完全没有水分为止,虽然这样做出来的饼子味道不是太好,口感干硬,但保质期上却完全没有问题,紫嫣做的不多,毕竟她只出去个两三天而已,路上还能自己打猎,带上那么十几二十个就足够她一个人吃上个两三天的了。
第二日一早,一袭男装短打打扮的紫嫣就背着自己的背篓牵着毛驴出了门,虽然紫嫣自认为自己的武力值还不错,不过这个世道男子毕竟比女子要安全一些,为了少些麻烦,紫嫣每次出门都是这样一幅男装打扮。
背着背篓从后门离开,紫嫣直接步行出城,前往郊外的燕山山脉,她提前已经打听好了,从邺城东门出城,二十里处就是燕山山脉中最靠近邺城的一座大山,山脉连绵,气候也湿润,是距离邺城最近也是最适宜草药生长的山。
她出来的时间比较早,城门都还没开,所以紫嫣干脆就在城门口附近找了家买面食的摊位要了碗面还有几样小菜,打算边吃东西边等着开城门。
面条是简单的阳春面,不过用来煮面的汤却是用猪骨头熬的,所以虽然是碗清汤面,但味道却非常不错,而且因为紫嫣给的钱足,老板还专门给她加了个荷包蛋,小菜是老板自己腌的酸萝卜和凉拌猪肝,猪肝的味道一般,到是那个酸萝卜,酸咸可口,很是开胃,非常符合她的口味。
紫嫣觉得等回来的时候一定给跟这个老板把他家做酸萝卜的方子给买下来。
慢悠悠的吃了早餐,早餐吃完,刚好城门也被打开了,因为到的早,紫嫣是第一个出城的人,小毛驴虽然没有马匹那样高大,不过承重能力很不错,而且就算去山上,她也能带着它,这匹毛驴她养了有三年多了,经常和她一起出门采药,算是她的好搭档。
骑着小毛驴向着燕山山脉赶去,路上到是遇上了一些要进城的人,袁绍素有贤明,治下的风气也还不错,邺城又是他的老窝,所以生活在这里的百姓日子虽说不上多么富足,却也还能说一句衣食无忧,至少比起那些食不果腹的人来说,他们的日子要好上不少的。
一路走了快一个时辰,她才远远地望见自己此行的目的地——燕山山脉,因为是第一次来,所以紫嫣还是比较谨慎的,重新确认了自己带的东西,才牵着自己的小毛驴一起上了山。
燕山外围并没有什么村落和住户,所以即使是山脉的外围都有为数不少的药草,紫嫣很轻易的就找到了几株品相非常不错的黄芪和茯苓,这都是非常常用的补气血的药材,而且看成色就知道,都是长了好些年的,药效肯定特别好。
小心的拿了药锄把药挖了出来,然后就地取材在周围的树上抓了些藤条,编成了简易的藤篮把药材装了进去,万分感谢自己拿手优秀的编织手艺,不止能讨好她家小姐,还能有更实际的用处。
森林是个大大的药材宝库,尤其是对于紫嫣这般精通医道的人,如今很多的药草其实还没有并入到药草的行列,所以自然也就没人会去采集,这无疑是大大的方便了紫嫣,毕竟即使是在普通的药草,年头长了,药效也会比之一般三五年生长的药草要更好些。
只一个上午的时间,紫嫣就采了慢慢一大筐的草药,多亏了有她家可爱的毛驴同志,不然她还真不见得带的回去。
中午时分,紫嫣在山腰处找打了一个水潭,这处地方位置不错,背山面水,有水源周围也没有太多的杂草,非常适合安营扎宅。
她既然打算在山上带个两三天,那自然是要找个地方作为自己的常驻地的,这里就非常的合适。
观察了一下这个安营地的情况,然后把水潭附近的杂草用砍刀全都清理了一下,之后拿了她专门调配的驱虫药洒在了周边,她的驱虫药是特制的,毒性中上,至少一般般的毒虫猛兽闻到味儿绝对是不敢靠近的。
至于休息的地方,则是用草和藤条堆叠的,最上面是一层用藤条编织的隔断,之后铺上油衣,这样晚上休息的时候就没什么问题了,事实上紫嫣的身体素质非常好,即使是在冬天,她穿着单衣也不会觉得太冷。
午饭是烧饼加热水,她这次出来并没有带什么厨具,不过这燕山上有一片不小的竹林,竹子算得上是很天然的厨具,用来烧热水绝对没什么问题。
莫向川是这个城市最有名的男人。英俊多金绅士性感专情。多少女人爱慕着他,他却从不沾身。甚至,有...
袭心娇妻自难弃的主人公是苏茉尔顾君煜,是作者扶摇所著,讲述了时间蜕变一切,她本是千金小姐,如今变成了丧家之犬,而他从高攀不起的穷小子,变成了国民男神大总裁,曾经的两情相悦,到如今的相爱相杀,他们最后会打破重重的阻碍在一起吗。...
李澈,一个普通学生,某一天突然发现自己可以修炼道德经,从此,他便不再普通...
第一次见面,她被他拖进小黑屋,做了不可描述的事第二次见面,他是渣老公的舅舅,把她吓到腿软第三次见面,她滚下楼梯头破血流,他犹如天神降临拥她入怀。离婚前,她只想做一件事,远离他!远离他!离婚后,她最想做一件事,扑了他!扑了他!沈擎天宠她到极致,却没人知道被他宠有多伤身!沈擎天!你的下限呢!你的高冷呢!我的老腰要断了!她气急败坏地抗议。被儿子吃了。他顺势将她压在窗台上,我的腰还没断,还可以再战三天三夜。秦欢我这一生有过最难堪的经历是因为你,可是许我一生相伴的人也是你。...
被迫嫁给姐夫,被男友背叛,身无分文无处可去这么倒霉的三件事,唐乐乐一天全经历了。万般无奈认了命,却惊奇的发现,哎?好像传说中的gay老公也没那么差遇见唐乐乐之前,s市第一钻石王老五墨绍庭以手段狠辣知名,遇见唐乐乐之后,让他名声大噪的,是宠妻如命做我的妻子,你的人生只需要买买买,刷刷刷。唐乐乐,告诉你多少遍,你不需要负责貌美如花,负责吃睡长就可以了!我不想要小孩子,那会分走我老婆对我的爱。听着墨少的胡言乱语,唐乐乐哭笑不得,只能举双手投降...
hea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