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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仓家的那个新娶的媳妇,人长的真俊。
就是不太爱出门,我有次串门,看见银仓媳妇正在绣花,手可巧咧。”
高登此时正趴在一颗树上,嘴里喃喃自语。
而对面隔着一排房子和一条街,二个女人正一边唠着家常,一边手里缝着衣裳,丝毫没有发现她们正聊着的话语,一字不差的从一个少年的口中复述了出来。
只用了一个月,高登就能把看到的口形全部复原成听到的话。
一开始他还是在和人说话时边说边看,后来发现有好几个人看他的眼神都有些不对,这才发现说话时盯着人看对于说话的一方是多么的不自在。
于是他又想了个主意,偷听偷看,谁让他还有一双狗耳朵呢,于是他就在离人较远的地方,找个不引人注意的角落,看口辨音。
这个法子真心好用,没人会注意几十米外有人偷听偷看,一开始听声音记口形,高登常常出错,但随着观察的深入,细致入微的口形差异和舌头的灵敏动作与各种声音之间,仿佛有了一一的对应关系,总结出这个规律以后,高登辨音的准确率速度上升,短短一个月,高登就飞快的掌握了这个本领。
现在已经进入了初冬,地里的活也少了,高登有时间就坐在学堂一面的山坡上,津津有味的“看课”
,现在他又和以前的小伙伴们在一起玩了,一来时间已过去数月,二来现在他可以自豪的说,我学的比你们好!
也不知道是不是登天果的原因,自已记忆力比其他人要好的多,几乎是过目不忘。
这一点他自已也没有发现,但是当和狗蛋、二娃一起,他们在做作业时,想不起来的字,自已一口就能说出来,写错的字,他马上就能指出错在哪。
这一点让众多伙伴佩服无比,他也洋洋自得,沾沾自喜。
他发现别人都要通过做作业,反复练习才能记住的字,自已只要看一遍,顶多再写一遍,就象是刻在了脑子里,再也不会忘不会出错了。
和其它人一比较如此大的差异,高登再迟钝,也明白肯定是登天果的原因了。
在吃果子之前自已虽然也脑子灵活,经常上房揭瓦上树摸鸟蛋,干了坏事跑的比谁都快,但和别的伙伴差距没那么大啊。
现在自已的表现和他们比完全是一个天一个地嘛。
高登心里有些不踏实,要是让人知道自已吃了所谓的大黄参,高员外会不会把自已也给吃了?
就在高登意识到自已与众不同而想要藏拙的时候,二娃给他传话——夫子有请。
要是以前高登肯定兴高采烈的就去了,但现在意识到不同之处,高登有些疑神疑鬼。
他问二娃到底夫子为了何事找他,二娃有些脸红:“上次你替我写的作业让夫子发现了。”
高登心里咯噔一下,完了完了,怕啥来啥,被夫子发现了,高登转身就想跑,二娃一把拉住,“登子你走错了,夫子住在这边……。”
高登忐忑不安的低头站着,夫子正在一张书桌后坐着,桌子上摆放着二娃的作业,“你说,这几个字是你写的?”
“是”
高登不敢多说一个字,心里那个悔啊,上次为啥手这么贱,替二娃写什么作业啊,他不会组词就让他不会去,还是太爱出风头,太爱炫耀了。
高登自我总结着。
这时又听到夫子说“抬起头来。”
高登抬起头,面无血色的看着夫子,夫子略一皱眉,“老夫长的有这么吓人嘛?你又不是老夫的学生,又没挨过我的戒尺。”
夫子一边说,一边饶有兴趣的看着他。
听夫子的语气轻松,高登也从自已要被吃掉的臆想中醒过神来,“你以前练过字吗?“没有,从来没练过”
。
“那你是从哪写的这一手好字。”
“就是照着夫子您写的字学的”
。
嗯,李夫子心里想,应该是真的,这字虽然笔划上的功夫差了点,但用笔和转折气势都和自已有八分相似了,想到这里,李夫子越发的欣赏高登了。
高登也正奇怪,怎么夫子看他的眼神这么奇怪,好象看到什么稀世珍宝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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