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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剂就在冯大雷的身上。
那个洋鬼子很神秘,我们曾派人跟踪他,所有被派去的人都是一去不复返。”
迟华给旁边的王朝风一个眼色,王朝风立刻心领神会,不一会儿就从尸体堆里翻出两个黑色的小腰包,里面正是上次见过的紫色试剂。
“好,我的问题问完了。”
郑乙一把上前抱住迟华的小腿,“我都说了,你答应不杀我的!”
“放心吧,我不会杀你的,智狼郑乙。”
迟华轻轻拍了拍郑乙的沾满了血迹的脸蛋,“罗大哥,我不能杀他,这个人就交给你了!”
说罢头也不回的走了。
留下郑乙愣愣的跪在地上,原来人家早就知道自己。
……
圣水河畔的酒吧内。
当初唱着沧桑歌曲的男人早已不知去向,台上换了两个年轻漂亮的少女在唱着末日前的流行歌曲。
人换了生意也比以前好多了,七八个中年男人三三两两的坐在酒吧内浅酌,几个人看女孩子的目光更多于听歌本身,无论到什么时候女人都比男人受欢迎,特别是年轻漂亮的女人。
靠近酒吧最里面的角落里也坐了三个男人,除了常来此的罗志刚、迟华外今天还多了王朝风,店里喝酒的男人大多认识这两个圣水镇现在的主人,因此特意与几人拉开了一段距离。
“王大哥,怎么样,这地方还不错吧?”
迟华笑着看向坐在对面稍有些拘谨的王朝风。
王朝风端起面前的红酒在鼻子前轻轻的晃动,“美酒、美女,台上欢歌,古镇、清风、桥下流水;若无头上乌云覆盖,若无镇外群狼环伺,这便是我王朝风理想中的日子啦!”
罗志刚、迟华会意的笑了笑,“我北斗想捅破这头上乌云,杀尽这镇外饿狼,不知道王兄弟是否愿意相助我兄弟二人一臂之力?”
罗志刚郑重的望着眼前这个瘦小精干的男人。
王朝风立刻站了起来,“两位队长再也不必客气称呼兄弟、大哥之类,叫我朝风就好,我人虽然在天堂会,但上上下下心里皆清楚,周边势力均为北斗所属,有何吩咐但凭两位队长交代,我王朝风定当全力以赴!”
“坐,你这么正式我们反而不习惯了。”
罗志刚拉着王朝风坐了下来,“我们是希望你能留下来担任圣水镇镇长的职务,帮助北斗总览各方面事务。
我兄弟二人打打杀杀还行,但要处理这镇内大大小小事务却是力不从心。
你若是同意,我们再去跟莫会长说。”
王朝风立刻又站了起来,“承蒙两位队长信任,朝风定当努力,争取不辱使命。”
罗志刚举起身前酒杯,“好,我们先干了此杯!”
“当!”
清脆的酒杯碰撞声回响,三人一饮而尽,然后相视而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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