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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道上,一匹快马疾驰而来,直奔洪都而去。
马上的人是阿秀,自穿越以来,这是她第一次打算做点什么,这是一种玩命。
一种在历史的默许下的玩命。
确实是玩命,六十万兵马围堵洪都,一不小心被抓住,基本就是个死。
但是阿秀必须去,因为她太好奇了,好奇这五万人如何抵挡六十万兵马的攻击。
同时也因为,一向和自己亲如姐妹的素心在洪都,更因为,既然能来古代,自己又是历史里的关键人物,那么应该够命大,所以,这么著名的保卫战,自然要去亲眼见识一下。
莺儿听阿秀说要偷偷去洪都,人都吓傻了,急的直哭,直直的跪在阿秀脚边,央告着阿秀,不让她去。
阿秀心急,把莺儿捆在了椅子上,又拿帕子塞了她的嘴。
阿秀飞快的收拾停当,走到莺儿面前低声说道:“要是有人来松了你,随便你说我去哪里都好,单不准说我去洪都,懂么?”
莺儿害怕极了,嘴巴又被塞住,只知道摇头挽留,泪横了满脸。
阿秀叹气道:“我知道你怕元璋责罚,放心,你只说我见他上次去和尚庙,我眼馋了,如今也想找个尼姑庵玩一玩去,左右不过个把月。
懂么?”
见莺儿只是一味甩头,似乎哭的更急了,阿秀又叹气道:“我已经捆了你,也留了信给元璋,他知我素来老实持重,断不会将你如何。”
“我信里亦说了如果他难为你,我便剃了头发做尼姑去,再也不回来。
你若念及平素我对你的好,便按我说的做,也算是成全我想念素心,好么?”
莺儿嘴巴被塞住,如今听了这话,更是哭的脸都涨红了。
阿秀帮她拭了拭泪,一跺脚,出门去了。
阿秀确实疯了,步兵一周的路程,她骑马飞奔,第四日一早便到了洪都附近。
一般人这么骑马赶路,两腿和马鞍之间接触的地方都会磨出血来,爱秀虽然没那么惨,却也觉得两腿如灌铅般似乎不是自己身上的了。
我是马皇后,朱元璋还没有登基,我是不会死的,而且我尝试去违逆历史的时候,不是都会受到空气变成胶质般的阻碍力么,如今这次从我修书到出走,不是一丝一毫的阻力都没有么,那么这么一说。
我是在历史的默许下打鸡血?
OMG!
好吧,老天,你赢了!
要不是为了跟我那么久的素心在这,要不是我家素心生孩子后我还没见过,要不是我担心朱文正那小子提前死掉害的我家男人受损失,我才不用进城看热闹,远远地猫着,不好么?!
再说我怎么知道老天爷会不会让洪都失守,失守了我老公怎么办?历史大潮不能改写,小细节还是可以添油加醋吧?
阿秀脑子里胡乱的想着,马却没有慢下来,快到洪都时,一见一带灰色像潮水般围在洪都城下,只有靠水的一侧,似乎没有堵截,看来想进城,只有水路了。
她感觉自己疯了,但她不得不这么疯,六十万对五万,绝对的劣势,史书里说打了两个月,朱元璋才赶到洪都。
这在现代或许可能,古代如果没有打鸡血,根本完全不可能做到,所以想看真实的样子,想帮忙守城,必须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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