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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还真是个懒妮子,兰在黎轻叹。
儿时她就懒,三岁的小人儿天天将十岁的他支使得团团转。
她身懒,心却玲珑七窍,她是个自我世界穷奇丰富其他人轻易连边都摸不到的小呆子。
她长大后的模样,兰在黎只见到过两次,虽是最近,却都是从照片中看得,且第一次只匆匆一瞥。
然而,那细致的眉眼、那总是漫不经心的眸子、那微翘的一点朱唇,甚至那普通衣裙下喷薄的妖娆曲线,都一点一滴在他脑中纤毫毕现。
在身旁两道灼人视线的封锁下,周蓦依旧沉寂如水。
她微微偏头,循着兰在黎投来的目光看去。
这水光潋滟的一瞥中甚至带着丝茫然的无辜与鲜然的调皮,点缀在那双漆黑如墨的眸子里,让兰在黎着实惊鸿,以至平生难忘。
他不由得对她微微一笑,这笑容不含杂质,由心而来,仿若她就是他的心。
而她也回以勾唇,这笑浅薄、戏谑,纯粹是对一个陌生人的无聊的无聊。
她觉得我无聊。
这是兰在黎的自知之明。
他想起周易那雅痞的一贯论调:女人对陌生男人对她超过一分钟的注视无外乎两种反应。
一种是或明显或隐晦的喜怒怨嗔,发出的信号是你可以上她;但最好一次,因为无论明骚或暗贱,总有趣却无味,一次足矣。
还有种反应则是没反应,这信号就是她可以上你且可多次;因为在她你是想踢就踢的床伴,在你她是有趣且有味的极品。
还记得兰在黎当时听完也拽文给了一句很中肯的鉴定:周易你只是发现了如斯真相,女人是可上且有趣的,我想一般来说这是常识。
周易则立即鸡冻,呆萌的问:哥,你也懂女人?你不是自恋狂?当然,回答他的是炉火纯青的兰记火腿。
但现在,兰在黎想他是懂女人了且懂得比那厮还多。
或许,这世间除了那两种能够住进男人身体里的女人,还存在一个天使,她生来就是安居在男人的心里的。
女人,几乎都住在男人的身体里,却鲜有安居他心的。
所以,彼时的兰在黎只是单纯惊艳于和他的天使的初次再会,却忘记了深思这条简单的有且只有定律:在通往天使的路上,周蓦有且只有兰在黎。
即她只有住进他的身体,她才能是她。
可惜,当时的他不懂,她更不知。
两人虽在恰好的时间里相遇,却空蹉跎了如许岁月。
当然,从此后,他们一直未能真正泾渭分明。
谁让她住在他的心里,有她在的地方,总会有他。
周易,兰在黎这才想起周小疯子这个不定时炸弹。
要是让他于此处撞见已然长成如斯迷人的周蓦,且她身旁还有只同样迷人的苍蝇。
而且是饱睡的如狼似虎的非人周易。
兰在黎难以想象这种局面的不可控制度。
最起码,他这多年的男性沉寂会真的变成周易一直玩笑的为了她的守身如玉。
这是一个正常男人本能的真相逃避。
那边厢烽火再起,成功止住了兰在黎掩面欲逃的冲动。
看着周蓦这个小书呆的装傻,再看看帅锅的“欲求不满”
,金一凤不由善心大发。
她刻意神神秘秘:“通宵?你们都带着笔记本呢吧,姐姐我倒有个好去处。
喏,看见没,这周围几家宾馆都有网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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