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汉达纳尔郡林场里的夜晚,天空布满繁星。
山风吹去白天的暑气,远处的树林地里不时传来一声豹猫的呜咽。
临时街市上的商人们收起了摊位,沿路只剩下不太整齐的帐篷,只有街市尽头露天酒馆还未关闭,酒馆的四周点燃着月光石灯芯的魔法柱灯,这座露天小酒馆开在土坡的草地上,由三座帐篷组成,店主主要经营自酿的麦酒以及一些简单的食物。
露天酒馆里的餐桌是酒馆老板从林场里面搬回来几个树墩,桌面上可以清晰的看到一圈圈的树轮,树墩四周斑驳的树皮被利器剥掉,又被酒馆老板涂上了一层清漆。
长凳更是简单,林场现成的原木从中间锯成两半,又在上面钉上了四条木腿,于是变成了一条条长凳。
不过这么晚了,还在这里喝酒的客人们几乎都不是军营里的士兵,而是一些街市上收了摊的商人。
军营里还实行着宵禁,那些可不敢冒着被惩处的危险在这里喝酒。
烧烤架的铁叉子穿着一条羊腿,烤熟的羊腿肉已经被反复割了三遍,边缘的地方已经露出羊腿骨,烧烤架下面的木炭也快要烧尽,最后几块木炭埋在银色的炭灰中,只有风吹过的时候,才会冒出一丝火星。
餐桌上摆满了空酒杯,何博强正将一张烤得酥脆的麦饼摊在桌上,在上面摆上几块烤得外焦里嫩的羊腿肉,再小心翼翼将烤麦饼对折起来,酥脆的烤麦饼发出‘咔咔’的轻响,崩裂的饼屑和羊腿肉的油脂溅落在餐桌上,狠狠地咬了一大口,这应该是何博强来到这个世界第一顿像样的美食。
桌上还摆着一把刃口锋利的罗马剑,据拉金介绍这把罗马剑是塔拉帕敢最有名的铁匠亲手打造,剑刃上的纹理细密而均匀,镀银的吞口硬是被他说成了纯银打造,剑柄上缠绕这用乌鲁草搓成的细绳,这种细绳不仅吸汗,就算握把上沾了鲜血也不会打滑。
虽然罗马剑的血渍已经摆擦拭干净,但是这把剑上还是有着一股淡淡的血腥味,不过何博强认为这有可能是他的错觉。
拉金手里握着一只装满了麦酒的大木杯,满脸的酡红,他醉醺醺地对一位大胡子商人热情地说道:“看看,就是这把剑砍掉了土著首领的脑袋,这种堆叠式锻造法打造出来的重剑在吸饱敌人的鲜血之后,颜色就会由古铜变成暗红,你看剑刃的纹理中是不是带有一丝血红?”
大胡子商人也是喝得满眼通红,眼珠子死死地盯着餐桌上的罗马剑,一脸惊讶地问道:“真的是这把剑砍了那土著首领的脑袋?”
拉金连忙拿起那柄罗马剑,一脸自豪地说:“那还能有假?我们商人讲的就是诚信。”
说完,拉金拿起那把沉甸甸的罗马剑朝着餐桌边缘砍下来,剑刃深深地嵌进木墩里,让喝得醉醺醺的拉金怎么拔都拔不出来,最后还是尤利塞斯帮老板解决了这个难题。
拉金将杯子里最后一口的麦酒喝完,便向靠坐在帐篷口的酒馆老板招了招手,示意他要结账。
这时候大胡子商人站起来,一把按住拉金的手,对着酒馆老板说:“在给我们上两杯……哦不,四杯啤酒,这顿我请客,时间还早,最近又没有什么战事,我们可以坐下来慢慢喝。”
酒馆老板一声不吭地从酒桶里倒出四大杯啤酒来,让酒馆里年轻的店伙计端到何博强这边的餐桌。
又喝了一会儿,等两个人脸都喝得通红,大胡子商人才终于开口问拉金:“你这把剑卖不卖?”
拉金醉醺醺地抬起头,脑袋摇得像是拨浪鼓一样,十分果断地对大胡子商人说:“这么好的一把剑,我还要留着带回家里,挂家里的墙壁上装饰客厅,傻子才会卖!”
大胡子商人一把拉住商人拉金的手,脸上的表情十分丰富,“拉金,我跟你说啊!
你看我们朋友一场,大家都是背井离乡的生意人,咱们又都是来自奥索尔诺郡,大家既然是同乡,平时遇到麻烦肯定是要互相帮助的,我这次从奥索尔诺运来的粮食是没少换银镚儿,但就是没什么其他收获,我要是能够带回家这样一把象征着胜利的罗马剑,家里那些朋友一定会非常羡慕我……”
拉金有些犹豫,但是还是说道:“奥托塔达,我的帐篷里还有几把崭新的罗马剑,都是同样品质,而且物美价廉……”
那个叫奥托塔达的大胡子商人似乎不愿再和拉金讲道理,拍着桌子说:“我就喜欢这把,我喜欢这把剑的纹理。”
拉金显得有些为难,揉着额头,对奥托塔达说:“额,我觉得也许你明天酒醒了,或许就不会这么想,你或许应该冷静一下。”
“我已经很冷静了。”
奥托塔达打了一个长长的酒嗝,腆着啤酒肚子,身体轮廓就像是粗壮的矮人,不过他可比矮人高很多。
拉金醉醺醺地对大胡子商人奥托塔达说:“哦,好吧,既然你执意要……”
……
不得不说拉金是一位很合格的生意人,他可以将身边所有的物品都能做到利益最大化,最点也是让何博强钦佩的地方。
在那场围剿土著人的战斗结束之后的几天时间里,拉金先是将何博强缴获的那把土著首领手里的番旗长杖卖给了这条街市上的一位魔法材料商人,又将从土著人身上扒下来破烂兽皮卖给了街市上的一位制皮匠,现在就连斩杀了土著首领的罗马剑也即将被他卖出去。
对于那把罗马剑,何博强还是感觉到有些惋惜,很想将它留下来。
自从杀了那几个土著人之后,这些天何博强心里面有种蠢蠢欲动的感觉,好像身体里战斗之血完全觉醒过来,只有在握着罗马剑的时候,才感觉自己是真实的。
不过拉金在来此之前向何博强承诺,要是能卖出这把罗马剑,他不仅会送给何博强一把崭新的罗马剑,还会送他一面包覆铁皮的小圆盾,所以何博强觉得这次交易还是很值得的。
未婚妻劈腿,我伤心之下在酒吧意外遇到了热血都市修仙,带你走进不一样的热血世界!...
放开我,陆子骞,我是你妹妹!黑暗中,丁想容奋力抵抗着压在她身上的男人,无神的眼眸流出悲愤的泪水。妹妹?邪肆的男人不屑讥笑,修长的手指不费吹灰之力地撕开了女孩身上的睡裙。我从来没承认过你是我妹妹!你只是个在陆家寄人篱下的瞎子!话落,伴随着撕裂般的痛楚,疯狂的掠夺,丁想容第二天的婚礼完全毁在了陆子骞的手里。从此,丁想容成了陆子骞的禁脔,夜夜供他无情玩弄数月后,丁想容被检查出了身孕。孩子是你的,我不要,我不要!丁想容发疯似的捶打着自己的肚子,惨白的小脸上都是绝望的神色。她不要生下禽兽的孩子,绝对不要!不要,很好,我帮你!陆子骞急步逼近她,猛地将瘦弱的女孩甩在了地上,昂贵的皮鞋狠狠踩在了她的肚子上,无情的眼眸看着鲜血一点一点地从丁想容的下身流出来。丁想容,恨我吧,让我们一起下地狱去!PS简介无能,正文比简介精彩,欢迎跳坑,亲们快到芝麻碗里来。O∩∩o...
一枚神秘扳指,戴上它能增加握手之人的好感度。于是,孟逸飞戴着它穿越了。武德二年,李渊才在长安建都不到两年,政通人和,百废待兴。突厥才立了处罗可汗,时刻觊觎着初唐疆土。王世充洛阳称帝,与长安遥相对峙。窦建德大败唐军,依突厥而兴起兵。作为一名名医之后的他,还没有反应过来这个天大的玩笑,怎奈王侯将相已开始招待有加。开国之初,百废待兴。他一个小小庶民,又如何从医工做起,成为当朝太医。玄医治国,灭突厥,武能巩土固疆妙手回春,除禁咒,文能安邦定国。长安幻夜梦不尽,一朝醉醒是红尘。临了,举杯望月,自己终究是个过客,是个风一样的男人。本书原名奇术太医,略带玄幻,不喜勿入,所以就别喷了,谢谢支持!!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太医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是天意,还是命运?高中生杨浩洗个脚也能掉进神秘山洞在梦里,还是现实?易筋经?乾坤大挪移?降龙十八掌神仙,还是神经?六百岁的武林高手?玄幻?奇幻?都市?校园?武侠?仙侠?本书亦庄亦谐,厚重而不乏味...
古族入侵,水清漓不得不远嫁他乡,沦为政治联姻的牺牲品。停!谁是牺牲品了?人家明明很幸福好嘛!水清漓我是猫,你是鸟。猫吃鸟,我克你。火骄烈娘子说得在理。水清漓我主水,你主火。水克火,我还是克你。火骄烈娘子说的都对,但是天色已晚,有话明天说...
吞食残月花的勾陈,在两百年之后重生,他发现大路上的武学已经变得低微。而自己却掌握着无穷的武技,从此走上一条神挡杀人,佛挡杀佛,有妞必泡,有仇必报的无上神寂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