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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好字好诗(第3页)

柴珏把之前那用炭笔写的纸摊开,指着那字对乐琳道:“我要的是这种字。”

“我不会。”

乐琳斩钉截铁道。

她确实不会。

当初她也想过去练一手毛笔字,可她继父廖叔叔却说,现代社会写毛笔书法的场合只会越来越少,还不如把精力用来练一手好的硬笔书法,这样实用很多。

至于该学哪种风格的字体,廖叔叔是这样说的,艺术都是有钱有闲的人玩的,是靠钱堆出来的,而古往今来,最有钱有闲的,莫过于皇帝了。

故而,书法的最顶峰,由“败家天子”

宋徽宗赵佶所创的瘦金体可算其一。

宋徽宗的书法笔画瘦硬,初习黄庭坚,后又学褚遂良和薛稷、薛曜兄弟,并杂糅各家,取众人所长且独出己意,最终创造出别具一格的“瘦金书”

体。

宋代书法以韵趣见长,而瘦金书既体现出类同的时代审美趣味,所谓的“天骨遒美,逸趣霭然”

;又具有强烈的个性色彩,所谓的“如屈铁断金”

乐琳对继父的话深以为然,那段在廖家寄住的日子里,她每日都抽空练习瘦金体的硬笔书法,所以才练得这么一手好字。

可是,对于毛笔,她实在没辙。

她叹了口气,对柴珏道:“若是毛笔的话,我写不出那字。”

柴珏不信:“难不成你自开蒙起,就一直用炭笔写字的?”

“嗯。”

“你父母也由着你这般?”

乐琳听了这话,想起乐琅写的那手字,可谓神韵超逸,方圆兼备。

她一时也不觉失了神。

乐琅的字写得那么好,想必乐松和石氏对他是悉心栽培的,上次在竹林里看到他,也不似是惊吓过度而自闭的样子。

那么,他到底是为了什么,才如此孤僻行事?

难道真的是为了那个“二殿下”

她托着腮,想了好久还是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乐琅?”

“嗯?”

“你不必气馁,”

柴珏以为“他”

是对自己的毛笔字感到惭愧,因此才静默不语,于是安慰道:“毛笔字不难学,我教你。”

说着,他捉起乐琳的手,便想要教她提笔的正确姿势:“你抓笔的姿势不对,所以写得歪歪扭扭的。”

乐琳觉得被柴珏捉着的手,顷刻之间烫得似火烧一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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