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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担心未来,倒不如珍惜现在。
其他人呆呆地看着两位新人无比急迫地相聚,新郎笨拙地赞美了新娘,两人相视一笑各自离开。
达西先生去接待来客,爱玛去整理服饰。
等一下,所以你们像是末日审判就要来临,如果不说就再也来不来出口的话,就是“很美,非常美”
吗?
虽然在宗教意义上,教堂婚礼结束以后,达西先生和爱玛已经成为一体,缔结了直到生命尽头的婚约,在世俗婚礼越来越流行的现在,两位新人选择了再举办一场世俗婚礼,地点就在在彭博里。
因为达西先生和乔治一致同意在两个地点用不同的婚纱,爱玛终于不用像早上一样把蓬松的自己艰难的塞进马车。
换上常服的爱玛终于松了口气。
虽然可能有点对不起乔治,但是爱玛今天真的不想和乔治呆在一起。
为了以最佳状态出席妹妹重要的婚礼,乔治穿了时髦的紧身裤和高跟鞋,还糊上了一层厚厚的粉底,让他健康的肤色变成贵族的苍白,又戴上了流行的假卷发,这一身搭配加上乔治偏阳刚的英俊面孔,简直是车祸现场。
爱玛真的怕她不小心大笑出声伤害了哥哥脆弱的玻璃心。
推开门,达西先生就等在房间外。
爱玛忍不住又傻笑起来。
“在等我?”
“恩。”
达西先生的眼神简直一刻也不能离开她。
“我到现在为止还觉得有点不真实。”
爱玛笑眯眯地抱住了他的胳膊。
“哪里不真实。”
在这甜蜜的时刻,达西先生也忍不住向爱人索要一点甜言蜜语。
“是什么让你同意嫁给我?我是说,我这样不讨人喜欢,而你却愿意在主的见证下与我共度一生。”
爱玛一开始以为这是个玩笑。
“大概是阳光正好,头脑发热吧。”
达西先生的表情肉眼可见的黯淡下来,就像一株失去阳光垂头丧气的向日葵。
爱玛惊讶地瞪大了眼睛。
“你是认真的?觉得自己不讨人喜欢?”
达西先生的眼神告诉她,是的。
半个小时之后,一男一女在路上叫住了一位驾着骡车的农夫。
“请问,去彭博里应该怎么走?”
农夫上下打量了一下他们。
两人都带着帽子,看不清五官。
但是他们穿着的柔软的布料,苍白的肌肤,骑着的骏马,都表明了他们非平民的身份。
虽然两个人很客气,在回答前他还是谨慎地问了个问题。
“您要去参加婚礼吗?”
那位小姐,或者是夫人点了点头。
“是的。”
“您可以在前面岔路走左边,虽然远一点,但是这条路比较干净,可以避免弄脏您的衣服。”
“非常感谢。”
依旧是女士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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