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菲娜根本不屑于理睬他们两个胡思乱想的小吊丝,在他们进门时瞟了一眼就不再看他们了,只要他们不是来偷猫的,它就懒得管——应该说,这个时代的全天下之人,在它的眼中皆为奴仆,天生是要为猫族服务的。
它以前拥有数之不尽的奇珍异宝,这枚又小又轻的戒指根本看不入眼,令它着迷的是其上镶嵌的那块被称为钻石的闪亮小石头。
它是如此的清澈透明,却闪烁着耀眼的光辉,哪怕仅仅转变一个小角度,光芒便会有截然不同的表现。
菲娜很快觉察到其中的奥秘,这种奇妙的光影变幻来自于那鬼斧神工般的刀工,是它所在的那个伟大时代最资深的工匠也不曾拥有的——每一道线条都如此笔直,每一个棱面都如此光滑,每一个角度都如此锐利……
但是,明察秋毫的它却依然从中看出了瑕疵:线条固然笔直,长度却不尽相同;棱面固然光滑,面积却不尽相同;角度固然锐利,度数却不尽相同——当然这种误差是极为微小的,如果不是过目了无数奇珍是绝不可能发现的,在看到钻石的第一眼就会迷失在炫目的光芒里。
这只能说明,这颗钻石在切割打磨时,由于某种原因,“对称”
方面出了问题。
导致这种情况的不外乎三种原因,一是工匠的能力达到了极限,二是工匠的器械性能达到了极限,三是钻石本身并不完美。
只要稍微想一下就知道了,原因并不是这三种原因中的某一个,而是三种原因同时存在。
环顾这间简陋的店铺,如此的狭窄逼仄,大小还不如它以前神宫里一间浴室,高度之低矮更是随意起跳就会担心撞到脑袋的程度,完全是平民的住宅。
这样的住宅主人怎么可能得到顶级钻石?
没有顶级钻石,就不配使用顶级器械进行加工,也不可能吸引到顶级工匠为之琢磨。
其实,菲娜并非初次见到钻石。
早在它所在的那个时代,坐拥全天下奇珍的它就已经见过钻石了,只是那时的名字并非“钻石”
或者“Diamond”
,而是希腊语Adamas(金刚石),作为原始矿石而存在的。
在那个时代,金刚石仅以坚硬著称,别无他用。
作为珍宝来说,金刚石的潜力完全没有得到开发,因为那个时代没有可以加工金刚石的东西,无论是熟铁还是青铜都在金刚石面前铩羽而归。
不经过精细切削,钻石的魅力就只能永远蕴藏在原石里,无法展现在世人面前。
所谓的奇珍,是宝石本身的贵重与顶级工匠使用最精密器械加工共同作用的结果,三者任一方面有失缺失,便谈不上成为绝世奇珍。
菲娜曾经拥有的绝世奇珍浩如烟海,是征战、掠夺、进贡而来,作为献给它的祭品。
一个国王送给你一件绝世奇珍,对国王来说只是九牛一毛,而一个平民送给你一件普通的珍宝,却可能是平民的全部。
所以,它接受了他的礼物。
菲娜喜欢闪亮的东西。
只是它没有告诉那个男人,所谓“闪亮的东西”
,并不仅仅是奇珍异宝,还包括信念、勇气、智慧、真诚、友谊、爱情等世界上一切最美好的东西,这些全都是闪亮的东西。
它是菲娜帕丽丝十三世,不朽神国的守护者,无须向凡人解释它的意志。
穿越西晋末,成为芸芸众生中的普通一员,为生存被迫从事危险的私盐贩卖,谁知霸业竟由此奠定,五胡乱华算什么?且看我卫朔代晋夺天下!永嘉年间群魔乱舞,士子南奔,庶民有难,南风一扫胡尘静,西入长安到日边。这是我的华夏,一个新的历史拐点,一个新的华夏诗篇开始了一切从西晋永嘉五年,公元311年开始!...
三年前,随着那个号称最强之人消失,地下黑暗世界恢复了平静。而三年后,他低调的回到了国内,只想安静的做一个美女总裁的保镖,奈何江湖中关于的他的传说太多身不由己...
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不飞则已一飞冲天!小法工庄名扬因祸得福,因为一场空难偶得另一空间的超级医法官系统,从此青云直上,纵横法医两界,成为名律名医,进而改变法治进程,填补医学空白我国法学权威贺xx教授如是说是他,是庄名扬大律师推动了我国法治进程,让我们可以少奋斗五十年某国医学天才如是说杯具啊竟然和庄生活在同一个时代我我可以改行去做兽医吗?香港某御用美女大律师如是说庄生,认识你是一个错误,让我明白了自己其实更适合烧饭。嗯,人家烧的饭,你愿意吃吗?...
本书纯属衍生同人,随便看看就好,没有太多好点子,就是跟着原著的剧情走...
她只是想当一个小厨神,赚很多很多的银子,带上娘亲,走遍天下,吃遍天下美食。...
主要人物夏云熙,傅少弦夏云熙从未想过有一天她会丢了傅少弦。她本是夏家最受宠的三小姐,一夕巨变,被逼远走他乡。三年后,她携子归来,他依然是高高在上的傅家三少,而她早已不是千金小姐。本以为他们再无机会,他却依然对她如初!新婚之夜,他冷冰冰的掐着她的下巴说,云熙,我们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