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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第1页)

爸爸生于1933年,同年查希尔国王【MohammedZahirShah(1914~),阿富汗前国王,1933~1973年在位】开始了他对阿富汗长达40载的统治。

就在那年,一对来自喀布尔名门望族的年轻兄弟,开着他们父亲的福特跑车一路狂飙。

他们抽了大麻,喝了法国葡萄酒,醉意醺然,又有些亢奋,在去往帕格曼【Paghman,阿富汗城市】的途中撞死了一对哈扎拉夫妇。

警察逮到了这两个略带悔意的青年,连同罹难夫妻那个五岁的遗孤,带到爷爷跟前。

爷爷是位德高望重的法官,听完那对兄弟辩说来龙去脉之后,爷爷不顾他们父亲的哀求,判决那两个年轻人立即到坎大哈去,充军一年。

此前他们家里已经不知用了什么手段,免去他们服役的义务。

他们的父亲有所申辩,然而不是太激烈,最终,人人都赞同这样的判罚,认为也许有些严厉,却不失公正。

至于那个孤儿,爷爷将他收养在自己家里,让仆人教导他,不过得对他和蔼一些。

那个孤儿就是阿里。

阿里和爸爸一起长大,他们小时候也是玩伴——至少直到小儿麻痹症令阿里腿患残疾,就像一个世代之后哈桑和我共同长大那样。

爸爸总是跟我们说起他和阿里的恶作剧,阿里会摇摇头,说:“可是,老爷,告诉他们谁是那些恶作剧的设计师,谁又是可怜的苦工。”

爸爸会开怀大笑,伸手揽住阿里。

不过爸爸说起这些故事的时候,从来没有提到阿里是他的朋友。

奇怪的是,我也从来没有认为我与哈桑是朋友。

无论如何,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朋友。

虽然我们彼此学习如何在骑自行车的时候放开双手,或是用硬纸箱制成功能齐备的相机。

虽然我们整个冬天一起放风筝、追风筝。

虽然于我而言,阿富汗人的面孔就是那个男孩的容貌:骨架瘦小,理着平头,耳朵长得较低,那中国娃娃似的脸,那永远燃着微笑的兔唇。

无关乎这些事情,因为历史不会轻易改变,宗教也是。

最终,我是普什图人,他是哈扎拉人,我是逊尼派,他是什叶派,这些没有什么能改变得了。

没有。

但我们是一起蹒跚学步的孩子,这点也没有任何历史、种族、社会或者宗教能改变得了。

十二岁以前,我大部分时间都在跟哈桑玩耍。

有时候回想起来,我的整个童年,似乎就是和哈桑一起度过的某个懒洋洋的悠长夏日,我们在爸爸院子里那些交错的树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迷藏,玩警察与强盗,玩牛仔和印第安人,折磨昆虫——我们拔掉蜜蜂的尖刺,在那可怜的东西身上系根绳子,每当它想展翅飞走,就把它拉回来,这带给我们无与伦比的快乐。

我们还追逐过路的游牧部落,他们经由喀布尔,前往北方的层峦叠嶂。

我们能听到他们的牧群走近的声音:绵羊咪咪,山羊咩咩,还有那叮当作响的驼铃。

我们会跑出去,看着他们的队伍在街道上行进,男人满身尘灰,脸色沧桑,女人披着长长的、色彩斑斓的肩巾,挂着珠链,手腕和脚踝都戴着银镯子。

我们朝他们的山羊投掷石头,拿水泼他们的骡子。

我让哈桑坐在“病玉米之墙”

,拿弹弓用小圆石射他们的骆驼的屁股。

我们第一次看西部电影也是两个人,在与那家我最喜欢的书店一街之隔的电影院公园,看的是约翰·韦恩的《赤胆屠龙》。

我记得当时我求爸爸带我们到伊朗去,那样我们就可以见到约翰·韦恩了。

爸爸爆发出一阵爽朗的狂笑——与汽车引擎加速的声音颇为相像,等他能说得出话的时候,告诉我们电影配音是怎么回事。

哈桑跟我目瞪口呆,愣住了。

原来约翰·韦恩不是真的说法尔西语,也不是伊朗人!

他是美国人,就像那些我们经常看到的男男女女一样,他们神情友善,留着长发,吊儿郎当地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在喀布尔城里游荡。

我们看了三遍《赤胆屠龙》,但我们最喜欢的西部片是《七侠荡寇志》,看了十三遍。

每次电影快结束的时候,我们哭着观看那些墨西哥小孩埋葬查尔斯·勃朗森——结果他也不是伊朗人。

我们在喀布尔新城那个弥漫着难闻气味的市场闲逛。

新城叫沙里诺区,在瓦兹尔·阿克巴·汗区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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