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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有理。
」
孙倩嫣然一笑:
「走啦,咱们去哪个酒吧玩呀……」
……
对路遥而言,「酒吧」倒不算什麽陌生的名词。
他一直很喜欢川渝地区那种安逸的闲适感,尤其是巴蜀都城的太古里,酒吧街附近,以前有事没事,都会和同事在下班里之后去那里坐坐。
也有过几次艳遇。
所以,他对酒吧的定义,就是那种知己坐一起,一人点杯酒闲聊,安静听听音乐的地方。
可对孙倩和张胖子而言,「酒吧」的意义显然是不同的。
啥?
静吧?
谁家好人去静吧?
夜生活,那不得燥起来?
于是,最近在魔都最火的夜店,连张思远这种高中生都听过的「lx」,成为了孙倩的首选目标。
(注1)
不过和那些开着什麽法拉利,兰博基尼到来的人相比,路遥这三人就属于透明到再不能透明的小透明了。
lx很火,据说是谢霆峰开的夜店。
反正在魔都圈子里很流行。
而且路遥做代驾那几天,也天天从这路过。
确确实实很热闹。
火到路遥他们到的时候已经人满为患了。
不过还好……做代驾的时候,公司给过这些酒吧卖酒经理的联系方式,路遥在计程车上试着联系了一下,很幸运的拿到了最后一个散台的位置。
代价是一千块的底消。
张胖子还嫌贵,考虑要不要换一家。
结果孙倩听到后却摆摆手。
毛毛雨啦。
这顿她请。
于是乎,到夜店,给经理打电话,买酒,站到了只有……估计也就五六十公分大小的桌面前。
躁动的音乐,拥挤摇晃的人群。
确实很容易激发人的荷尔蒙。
可令路遥没想到的是,他刚刚站在散台前,好奇打量四周,往卡座的方向望了一眼时,就与一双眼眸对上了。
胡璃。
几个小时前被自己送到了酒店的海后,自己一个人坐在宽大的卡座长条沙发最中间。
左手烟,右手酒杯。
隔着散台与卡座阻隔的护栏,和路遥对视到了一起。
(注1:lx我在网上看,是12年开业的,我之前去的时候是13还是14年来着,反正10年没开,这里略作魔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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