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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斯特决定这段时间,就耗在荆棘之中了。
他对外宣传是要清剿荆棘岭的魔兽,事实也的确准备清剿,但最本质的目的,是抢到那枚血脉果实。
地毯式搜索必不可少。
“所有能猎杀的野兽,全都猎杀干净,荆棘林注定要被砍光,野兽没有留着的必要!”
马库斯是骑士小队的指挥者。
他大声的呵斥着扈从骑士们:“韦恩、埃文,你们两个连斗气都练不出来的笨蛋,负责收敛野兽的尸体,将它们堆积在一起,悬挂在树上,明白吗!
我们回去的时候,要把这些食物全都带走!”
这是绝户之计。
在李斯特的规划中,荆棘岭除了野果树可以保留,其它树木全部砍光。
不仅魔兽杀光,野兽也全部杀光,将来这里都要开辟为农田,石头全部开采出去修路,木材全部用于盖房和烧火。
保护环境什么的,不存在。
李斯特手按红血剑柄,瞳孔时不时就会变成旋转的漩涡,施展魔力之眼观察潜伏中魔兽的位置。
这是他剿灭荆棘岭魔兽的最大依仗。
马库斯虽然不知道李斯特会魔力之眼这样神秘的斗气秘技,但他隐约猜测到,李斯特拥有看穿魔力的能力——出身郁金香家族的领主,有一些秘密手段,再正常不过——故此同样信心十足。
抖森大概是最天不怕地不怕的,它第一次来荆棘岭,整个狗都兴奋的颤抖,前窜后跳,不亦乐乎。
“抖森,安静!”
李斯特轻唤。
魔力之眼的视野中。
抖森是黄色的,马库斯是青色的,其他扈从骑士都是灰白色的模糊斗气,还没展现出斗气的属性。
悉悉索索。
草丛中跳出一只野兔。
马库斯没有动,一名练出斗气的扈从骑士,猛地夹马冲锋,长剑轻刺,就将这种野兔刺死。
动作一气呵成,有斗气辅助,再加上骑士课程的不断操练,只有十二岁的少年扈从,已经身手矫健,远超成年人。
长剑抖动,野兔尸体被抛到队伍后面。
还没练出斗气的韦恩,慌忙接住野兔尸体,抽出一根绳子,将野兔双脚捆起来,坠在马后。
马后已经悬挂好几只小动物尸体,最大的一只是獐子。
就这样,一个上午骑士小队一路横推,没有遇到一只魔兽,但猎杀了大批野兽。
到了一定数量,就把野兽尸体捆在一起,悬挂在树上——这样可以隔绝大部分野兽偷吃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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