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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第2页)

“知道这是什么吗?”

罗格朗先生有些自豪地道,“在海波里恩还没有和我们一样的商人,所以目前生意还不错。”

他顿了顿。

“菲莉亚,你知不知道王国之心这一带,包括周围更大的地区,以前都是矮人遗址?”

菲莉亚在学校的地理课和历史课上都学到过,目前海波里恩的中心地区,包括王国之心、南淖湾北部、无人沙海西部都在数千年前曾经是矮人一族的领土,不过最主要还是王国之心,王国之心的大部分土地都曾是矮人的家园。

距离矮人被人类灭亡已经有上千年,但他们繁荣的文化直到如今都依然辉煌。

即使现在,人类使用的大量技术都是矮人开发出来的。

这个种族当年是所有族群中最矮小的,没有高大强健的体魄,而且既不像精灵天生受母树的庇护,又不似魔族擅长操纵魔法,他们生存所凭借的,是聪明的头脑和发达的炼金术,他们制造火器来攻击,制造高大又能被操纵的铠甲来弥补生理上的缺陷,他们还能够制造战斗力强悍的木或铁人偶来代替自己战斗……一度,矮人的足迹几乎遍布整个大陆。

比如今天人类还在使用的制作魔杖的方法,就是矮人最先发明的。

不过,矮人天性中的固执以及对传统的过于执着最终害了他们,他们不如人类那么思维灵活。

在一次次智慧博弈的战争后,最后一批矮人全部被困在当时矮人帝国的国家研究所中,那里是矮人千万年来天赋经验财富的凝聚之地。

最后的矮人直到最后一刻也拒绝让他们的财产遭受掠夺,于是引爆了整个研究所。

矮人灭族的同时,大陆的炼金术成就亦倒退几千年,无数珍贵的资料和技术就此断绝,从此到底是先有魔法还是先有魔杖成了至今魔法研究者及哲学家都争论不休无法解答的问题。

要知道传说中的魔法创始人杰克·格林是个人类,他现存所有的活动遗迹全都位于远古的人类王国,即风刃地区和西方高原。

如果没有魔杖的话,他是怎么发现的魔法?如果没有魔法的话,矮人为什么要发明魔杖?

再联想到杰克·格林有个形影不离的矮人同伴,这个问题的答案就有了更多可能的解释。

从目前已有的证据来看,魔族是在魔法诞生后,经过不知道多少年才从人类中延伸出的体质更适应使用魔法的新种族,后来建立自己的国家,和原本的人类完全区别开来。

至于精灵,则是母树在孕育过程中改变原本精灵的体质,诞生了能够任意使用魔法的新精灵,即繁衍至今的精灵族。

总之,如今的世界是由无数远古的谜团堆砌而成的,而这些谜团的答案,全都埋葬在矮人覆灭的最后一仗之中,令万千学者捶胸顿足。

矮人文化知识的丰富程度远远超过人们想象的极限,现在海波里恩的学者们还在努力开发尚存的遗址,希望能找到矮人留下的珍贵技术。

然而矮人是极其排外的种族,除去杰克·格林那个名字长得根本记不住的矮人同伴,从没听说过有别的矮人和外族有所牵扯;他们对自己的技术亦相当吝啬,甚至有些秘术是靠口口相传来防止被外族偷窃,所以开发遗址的难度极高,进展一直缓慢。

在脑海中过了一遍上课内容后,再看罗格朗先生放在玻璃柜里的东西,菲莉亚顿时睁大眼睛:“……这些是矮人机械?”

“对。”

罗格朗先生弯起嘴角笑起来,“不过只是一些小型、基础的,大型的机械我们还在研究,暂时做不出来。”

罗格朗先生将柜子里那只木马拿出来,转了几圈发条,刚一松手,木马用螺丝和木条固定的关节就活动起来,动作如同真马一般。

罗格朗先生将他放在玻璃柜的平台上,它就自由地跑动起来,跑到边缘处,还知道转个弯继续跑。

菲莉亚惊奇地看着木马,她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东西。

以前顶多是在教科书上看到所谓矮人机械的概念图。

如果将这种小马做大的话,它岂不是可以代替真的马拉车?而且不需要休息,只要定时上发条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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