匹老马,走在一旁懒洋洋地看守着这群羊。
顺庆用哈兹话向牧人买了些粮食和油盐,又买了两套男装。
上官云轩和顺庆换上买来的男装,顺庆的个子要矮一些,穿上牧人的衣服正好合适,上官云轩的个子要高许多,穿上牧人的衣服显得又短又小,好象穿了件小孩子的衣服。但是好歹把他那件破破烂烂的战袍换了下来。
曹嫣昔把那件战袍扔到了草地深处的沼泽里,亲眼看见那件战袍沉下沼泽,这才返回宿营地。算是了结了一大桩心事。
这天夜里,顺庆用铁锅在篝火上,用才买来的粮食为曹嫣昔和上官云轩两人煮了一顿热热的面糊汤,终于吃上了一顿不是用烤的方法烹调的食物。
“顺庆,这一片草原都是呼延家的吗?这草原倒底要多少天才能走得出去?”曹嫣昔问顺庆:“是!这一片草原都是呼延家的!”顺庆回答说:“我从来没有走过,我也不知道这草原要几天才能走出去。不过,按照我们前进的方向再走两天,便是呼延家的封邑,安都城!安都城里有很多商店,我们正好去把这雪狼皮给卖掉,再买些需要的东西!”
听见过两天会有一座城池,还能去买东西,曹嫣昔高兴极了,她的眼前出现了一座充满异域风情的城池,里面的各种商品琳琅满目,许多美食堆满了高大的柜台。
不过最重要的是曹嫣昔想去客栈里洗个热水澡,从离开了雪崎城,曹嫣昔就没有再沐过浴,别的她都还能忍受,就是这个清洁问题让她很是苦恼。
“安都城里有客栈吧!”
“那是当然!”顺庆说!
好,好,好,曹嫣昔在心里一连说了三个“好”字,只要到了安都城,她就要去找个客栈,好好地洗个澡。
顺庆说的没错,两天后,三人到达了安都城外。
安都城是座修在石山上的城池,一人多厚的城墙全用当地特有的白色石头砌成,城门前一道宽阔的石梯,沿着石山蜿蜒而上。
曹嫣昔等三人走过去,只见石梯上站满了人,大家正在议论纷纷。
曹嫣昔往前走了两步,一个中年女人手里抱着一张狐狸皮,拍拍曹嫣昔的肩膀,说了一长串的哈兹话。曹嫣昔完全听不明白她在说什么。
顺庆走过来,把曹嫣昔牵到队尾,他附在曹嫣昔耳边说:“她让你去后边排队去,她问你没看见大家都在排队吗?”
曹嫣昔、上官云轩和顺庆三人站在队伍里,随着队伍向前挪动。
顺庆一边支楞着耳朵倾听周围人的议论,一边转过头向曹嫣昔和上官云轩用大齐话低声地解释。
“因为今天是安都城主夫人的寿诞,所以方圆百里的牧民们都过来向她拜寿,你看他们手里提的东西,都是寿礼!”
“给那个女人贺寿!”顺庆站在曹嫣昔身后,脸上出现愤怒的表情:“我娘死得那么早,那个悍妇倒是寿与天齐,贼老天,不知道是怎么想的!”
曹嫣昔知道他心里愤怒,此刻也只能转过头来,略微安慰他一下,别的什么也不能做。
终于排到三人。
城门洞下放着一张桌子,一个身穿豹皮的男人坐在桌子后面,他的身后是一堆从乡民处搜刮而来的礼物,大多是些皮毛和药草一类。
豹皮男见三人空着手,脸上显出不耐烦的模样,大声呵斥起来。
上官云轩握紧双拳,身体绷紧起来,曹嫣昔知道他心中不耐,想要动手,她伸出手去轻轻按在他的手上,然后附在顺庆的耳边说了几句什么。
顺庆抬起头来:“什么,不!那多珍贵,我可不想给那个女人!”
豹皮男挥挥手,手拿长矛的士兵从四面八方围了过来。
曹嫣昔猛地一拍顺庆的肩膀,然后把包袱从他身上掳了下来,翻开来,找到那张雪狼皮,双手捧起,递到豹皮男面前。
豹皮男猛地瞪大了眼,接过雪狼皮,翻来覆去看了半响,这才抬起头来,冲着三个人比了个大拇指。
他摆摆手,示意三人离开。
曹嫣昔如蒙大赦,转身拉着顺庆和上官云轩准备离开。
城门洞里原本阴暗,曹嫣昔从豹皮男的身边走过,一道火炬的光线投到她的身上,象聚光灯一样,把她的脸照亮。
虽然在大雪山上呆了好几天,又在草原上风餐露宿了数日,曹嫣昔的容颜却丝毫没有收到影响,在火炬跳跃的光线下看来,她美丽得象个精灵。
豹皮男怔了怔,显然没有想到狗皮袄子下面竟然有如此姝色,他看着曹嫣昔沉吟起来。
过了一会儿,他回过头,冲着身后一名士兵拍拍手,指着三人说了几句什么。
那名士兵转过身去,不一会儿,便赶了一驾马车来。
豹皮男站起身,走到三人跟前叽哩咕嘟地说了一长串,然后手里做了个“请”的姿势,示意三人上车去。
曹嫣昔三人交换了个眼色,顺庆对豹皮男用哈兹话说了一串,豹皮男眼一瞪,手一挥,身后的兵士拥了过来。用长矛指着三人。
上官云轩紧紧地握着腰间的软刀,只要曹嫣昔一个眼神,眼前这群哈兹人就会是死人。
曹嫣昔摇摇头,握着他的手,拉着顺庆,登上了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