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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沐猴衣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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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找到合适的活干,直到遇见姚小姐。

    五

    “叶校尉,似乎,和我们想象的不太一样?”

    躲在高墙之上的两个人面面相觑,眼睁睁看着吃了满口泥巴接着犁地的可怜书生,一下子不知道该怎么办。

    冲杀在千军万马之中也毫无惧色的两个军人,面对拿着皮鞭的的姚小姐,脊背有点恶寒。

    就在人见人爱的姚小姐谈笑间又一鞭抽打在书生的身上,书生摇晃了几下,突然倒地不起时,叶铿然终于忍不住跃下院墙:“住手!”

    半透明的阳光中,姚小姐歪着头,淡定无辜地看着两个相貌还不错的不速之客:“你们是谁?”

    叶铿然不理她,径自上前,扶起倒在金黄色盛开的菊花丛中不省人事的书生。

    将军则笑眯眯地应答佳人:“我们是路过打酱油的,看到你的牛很笨,啊,这头笨牛我们好像认识,就是昨天请我们吃鸭脖子的那个,叶校尉对吧——”

    救人的叶铿然的动作顿了一下。只见“昏过去了”的满脸泥巴的书生偷偷把眼睛睁开一条小缝,朝他挤眼:我本来要装昏逃过一劫,你们这一来搅和,事情变得更复杂了啊更复杂……

    “……”那,你还是继续装吧。叶铿然的嘴角抽搐了几下。

    “不要装啦。”姚小姐把小皮鞭朝地面上一点,女王范儿尽显,什么气场相比之下都弱爆了,“这两位大侠想英雄救美,怎么办,把你的卖身契给他们看看?”

    “小姐,我教过你的,饭可以乱吃,成语不能乱用……”书生灰头土脸地爬起来,“这不叫英雄救美,叫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裴兄,叶兄,我确实签了……卖身契。”

    将军和叶铿然对视一眼——什么情况?

    还有卖身契?

    这位兄弟,难道你为了十根鸭脖子就慷慨卖身,这样的义气我们承受不起啊!

    书慕清用力摇头露出“你们别误会”的表情,无奈地说:“半年前我找不到工作,只有姚府肯收留我,进这样的大户人家都要先签卖身契……为了养家糊口,我就答应了。”

    可怜的书生说这话时仍然勉强笑了一下。

    爱笑的人未必没有悲哀。相反,有时候,他的悲哀比别人还要浓一些。

    “既然是卖身,就可以赎身吧?”僵局之中,叶铿然突然说了一句。

    姚小姐上下打量了他们低调朴素的衣着一眼,笑眯眯地说:“可以啊。十张金叶子。”

    在更大更冷的僵局中,只见叶铿然伸手进怀里,摸出一把金叶子,随手扔给姚小姐,“书慕清和你签的契约,到此为止。”

    叶家之富,虽然比不上姚府,在楚地也是极出名的。证据之一就是叶铿然的弟弟曾经无聊拿着大把的金叶子买蚂蚁喂穿山甲,叶铿然这个人冷漠内敛,身上没有半点纨绔气息,但不表示他不会随手在弟弟的小金库里抓一把,在路上备不时之需。

    身边的小伙伴惊呆了:“你这个骗子!你说没带铜钱的!”

    “我的确没带铜钱,我只带了金叶子。”

    在同伴露富之后,将军也迅速露出了穷朋友的本色:“嗷不——你不能这样,你都是快要成亲的人了,要勤俭持家!”

    “……”

    “哦,既然有人替你赎身,那你可以滚了。”姚小姐大方一抬手,示意书生自由了。但不知道为什么,书生的嘴唇抖动了几下,露出犹豫的神色。

    深秋疏密有致的阳光中,姚小姐精致水灵的小脸上尽是满不在乎,却有点欲盖弥彰的什么。

    像是……失落。

    这个时候,叶铿然才突然发现另一个问题,姚小姐的气势虽然居高临下,但她的人一直是坐着的。

    浓密花丛掩映之下,她身下是一张轮椅。

    六

    “那个……”书慕清迟疑地说,“我值不了这么多钱。还是还给人家吧。”

    “笨蛋唯一的优点就是有自知之明。”姚小姐背对着书生,将那把金叶子往身后扔去:“拿着你们的金叶子,一起滚吧。”

    她的声音趾高气扬,小小年纪已有言出必行的傲气,只是尾音里带了一丝哭腔。

    书生走上前,弯腰将那些金叶子捡起来,蹲在她的轮椅前面:“我知道,你强迫身边人的去跑、跳、甚至飞,只是因为你自己做不到而已。”他无奈地说,“那种失去自由的滋味,实在是很痛苦。我并没有生气。”

    姚小姐的肩膀倔强地绷紧,小手握紧轮椅。

    “我也知道你爹做鸭脖很忙,没有空陪你,你娘又——”书生说到这里顿了一下,人人都只当姚夫人深居简出,但书慕清知道并不是那么回事。也只有在姚府待久的人才知道……姚夫人是精神失常的。

    听府里的管家说,姚夫人原本也是美貌倾城、伶俐聪明的女子,只因为多年前的一次意外,她端着一盘女儿最爱吃的辣鸭脖到后院时,只见五岁顽皮的姚小姐从大树上失足摔下来,身体满是鲜血,双腿摔成诡异扭曲的角度。亲眼看到这一幕,姚夫人当场便吓疯了。

    这些年她疯疯癫癫,嘴里总是说着“囡囡要吃鸭脖”。而姚老爷一直没有再娶,只是年复一年,将那蘸着泪水的辣鸭脖做得名满天下。

    “爹说,娘是因为没有照看好我,因为愧疚才躲在自己的世界里不肯出来的。但是我没关系啊!他们根本不明白——没有双腿也不要紧啊,只要——”姚小姐咬紧嘴唇看着自己的小手,“还有双手可以做我想做的事情,就不要紧。”

    可是姚老爷根本不问她喜欢不喜欢,只让她读那些枯燥得要命的四书五经,也不给她机会做任何一件他认为危险的事。

    “其实,你做的这些木工,很新颖有趣。”书生轻咳了一声,把身上套着的犁摘下来,朝后指给她看,“已经耕完这么多地了,比普通的犁要快不少呢。还有上次你做的‘翅膀’,应该只差一点就能飞起来了吧。”

    “不过,”书慕清温柔地说,“下次不要拿人来做试验了。”

    “我才不想把机会给你,”姚小姐扭头,“我是想自己去试飞的!我不怕危险,不怕浑身是伤,我只想自己去试一试!”

    她委屈得这样蛮不讲理,却又孤独得无依无靠,连叶铿然也觉得无力,甚至有点难过。原以为这个大小姐以折磨别人为乐……其实,她的本意,并没有那么坏啊。

    “唉!”只听一个浑浊的声音从旁边传来,“你……”

    姚小姐一愣,随即抬起头来,只见站在她面前的人竟是姚老爷。对方蹲下身来摸了摸她的头发,突然无声哽咽。

    姚小姐怔了半晌,突然伸出双臂抱住姚老爷的脖子,大哭起来。

    秋日清澈的阳光中,父女泪眼相拥,许多隔阂无声融化。

    有些时刻,最爱的人口中,那些说不出来的话,比说得出来的更珍贵。

    没有双腿也不要紧,只要还有双手可以做想做的事情,就不要紧;只要最爱的人能彼此理解,就不要紧。

    叶铿然冷峻的脸孔也微微软化,像是春日险峰上笼罩起温柔雾气——不过,姚老爷是什么时候过来的?

    “我看你们都很忙,刚好我闲着,去书房一看正好姚老爷也闲着,就把他叫过来了,啊哈。”将军的节操总是在关键时刻表现出来,“跑腿费什么的不用客气哈姚老爷,就送我们十斤姚记鸭好了。”

    “……”叶铿然扶额。谁来证明他不认识旁边这个人!

    七

    十斤鸭脖还真不少,足够把三个男人撑成三个胖男人。

    袁圆做了一顿令人垂涎欲滴的鸭全席,手艺之好,让叶铿然严重怀疑将军又舍不得走了。

    不过,这一次将军出乎意料地靠谱。

    “我们今天就要走了。”将军边吃边说:“哈,对了,我们来汉阳郡的水路上,看到一个和夫人穿一模一样的红蓝色宽摆长裙的女子,在岸边的树林里玩耍。不知道是不是巧合?”

    袁圆“呀”地一声轻呼,随即不自在地说:“你们……你们看见我了?”

    这话虽不是回答,答案却再明显不过。

    不会察言观色的书生连声说“真巧”、“真巧”。

    原来,每次他们小夫妻吵架,丑女和他赌气,都会去水边的树林里玩耍。有时直到天黑才让他找回来。

    “圆圆在山野间反而比在市井人群中更惬意。在山林间,她才能毫无顾忌地欢笑。”书生的神色无奈里还带着点宠溺纵容。

    叶铿然微微皱眉——你真的不觉得……这样的女子很奇怪吗?

    鸭脖子啃得只剩下骨头了,将军心满意足地摸出手帕,擦了擦嘴:“《山海经·大荒东经》中记载,东海之外有一座漂浮在海上的波谷山,山上的人都体型硕大无比,双臂长如猿猴,长着一对招风耳,被陆地上的人称为‘大人国’——

    “我看夫人的长相,是‘大人国’的后裔?”

    叶铿然一愣。

    清风拂动窗外花枝,书生推心置腹地点头:“诚斯然哉!所谓大人国,不过是世外一个小岛。岛上居民们也曾经生息繁衍,安居乐业十分快活,后来沧海桑田,海水上升淹没了故土,他们只能背井离乡流浪到华夏陆地来。

    “因为体型太过庞大和与众不同,很多大人被当成妖怪打死,自夏商周三代以后,大人的数量虽然稀少,却总算没有灭绝,还有一些幸运者,与普通人相爱并诞下后代。

    “如此上千年,有大人国血脉的人,也不复从前之大,他们只比普通人稍微大一点。

    “为了不让自己的孩子因为外貌特异,被其他人当成妖怪伤害,一些大人国的父母便给孩子穿铁衣铁鞋,从小禁锢幼儿的生长,这样等他们长大之后,也就与普通人无异。

    “如今,像袁圆这样大的体型,已属世间罕见。”

    “比我在所有书籍记载上读到的还要详细——是夫人告诉你的吗?”将军绕有兴味地问。

    “不是,是我娘告诉我的。”书慕清微笑,“因为我娘是大人,我身上,也流着大人国的血。”

    叶铿然愕然。眼前的书生看起来和任何普通人都没有区别。

    “我长成现在的样子,是因为从小穿狭小紧身的铁衣铁鞋,不能长高的缘故。”书慕清给他们斟酒,不亢不卑地说出惊心动魄的话,“一个孩子在成长的时候若是环境严苛地拘束他,他便会适应环境去成长,把身上那些与众不同的东西磨平,长成和所有人一样的样子。

    “我爹给我穿铁衣铁鞋时,开始也很疼,我哭,发现哭没有用,就努力让自己舒服一点,不再哭了。”

    书慕清微笑:“在所有人都穿衣服的时候,你一个人不穿,就会被异样的目光包围——那种目光,比铁笼子还要令人难过呢。”

    阳光中细细飞舞的灰尘,像是努力想挣脱禁锢的命运。

    “只有我娘,是不同的。”书慕清说到这里,声音和神色都充满温柔的情感,“她不愿意爹给我穿铁衣铁鞋,说我应该自由地长大。虽然她的话并不能说服我爹,我娘身高九尺(作者注:古代一尺约为0.23米,八尺约为1.84米,九尺约为2.07米),在常人眼里是奇怪的甚至畸形巨大的女人,但在我眼里,她是最美的。”

    “原来,这才是你觉得袁圆最美的理由。”将军微笑,“最美的,并不是她的面孔和身材,而是她身上的——自由吧。”

    能像悠荡山野的猴子一样自由地长大,能保留自己独有的天赋的美丑,能保留只属于自己灵魂的,独一无二的笑容。

    “知我者,裴将军。”书慕清也微笑点头,侧头对丑女说,“圆圆,你再去买些酒来。酒逢知己,千杯少。”

    “夫君莫要贪杯。”丑女嘴上虽在劝诫,却微红着脸顺从地起身。

    当屋里只剩下三个男人时,叶铿然突然觉得有哪里不对。

    “叶校尉,你太无趣啦。”将军把杯中最后的残酒一饮而尽,“其实从荆州的澡堂一直追到汉阳来是件很笨的事——

    “好的计划不会这么部署的。就地取才,以逸待劳,才符合兵家之道。”

    这一瞬间,叶铿然明白了不对劲的地方在哪里,将军虽然说过自己姓裴,却从来没有透露过自己的身份。

    “其实教姚小姐读书写字,除了同情她失去双腿之外,还有个重要的原因,是掩饰自己身上各种各样的伤口吧,”将军站了起来,“毕竟,一个读书人,身上总是带着伤是很奇怪的一件事,连小妻子也会担心得睡不着觉呢……

    “昨晚屋顶上你未尽全力,只因黑暗中过招,一探虚实有趣,偷袭杀人无趣吧?”

    “还是那句话,知我者,裴将军。”

    书慕清的手里突然多出了一把刀,刀身淡红清雅如诗,“今日,你我光明一战。”

    八

    阳光像暴雨一样泼洒进来。

    “这把刀名叫称心。”书慕清收起笑容,眼神凛冽,“杀过七十一人。”

    “很帅的刀,”将军摸下巴,“给刀取名字是恋物癖的一种吗?”他的吐槽突然被打断,人也猛地被甩出去老远,一口鲜血喷了出来!胸前增添了一道触目惊心的狰狞的新刀口。

    “杀了你之后,如果你还有未了的心愿,”书慕清的人和刀都异常清丽,刀身轻吟,快得超乎想象,让四周的每一口呼吸都尖锐地带着死亡气息。这么多年来,他的身体被铁衣禁锢,只有在挥刀的时候,才能感受到那风一样的自由;所以他在无数次挥刀中,已经把刀练成了自己的生命中最自由、最随心所欲的那一部分,“我会完成你的遗愿。”

    “听上去,我似乎是死而无憾了。”将军喘息,身上新旧伤口都在流血,“可是,我还是喜欢自己去完成心愿!”

    将军眼里傲气大盛。

    “将军!”叶铿然大声喊。只见书慕清的刀再次划出一道绝美的弧度——

    哗啦一声,书生自己的衣服从后颈到腰部被整个划拉开,后背完全暴露了出来!那不知是什么诡异变态的刀法,原本是要将人竖着一劈为二的节奏啊……而将军站在书生身后,将对方的手臂扭成诡异的角度,让刀锋完全逆转,动弹不得——

    就算是这样,刀风仍然在书生的后背划出一道长长的血痕。

    “你也说过,自由的才是最美的,可是,你的刀法已经不自由了——”将军俯视着失手的书生,“你内心里已经不愿意杀我,你的刀意带了枷锁,怎么能酣畅淋漓,如何战胜强大的敌人?”

    说到这里,他将手缓缓松开:“既然拿不走我的性命,就将你那把刀上的枷锁拿掉吧,让它自由地挥舞,像你这么多年来一直做的一样。”

    书慕清沉默良久,直腰起身,突然将刀刺向自己!

    一道惊雷划过天际。

    入秋的第一场冷雨,就是在这个时候,淅淅沥沥落下的。

    九

    叶铿然和将军到达汉阳郡时,是傍晚。离开时,是下雨的傍晚。

    悲伤的雨天,很适合埋葬故人。

    “喂喂,那可是我花钱买来的酒!”将军抗议。

    “你花的是我的钱。”叶铿然冷冷说,“另外,就在刚才,我还花钱赎回了你本人。”

    从书慕清家里出来之后,将军去酒楼喝得酩酊大醉,接着又醉醺醺地去赌场,可惜手气坏透了,输得直到把自己也押上。最后在赌场老板鄙夷的眼光中,叶铿然付了一把金叶子,才将人赎回来。

    于是,一天之内,他不得不铁青着脸地为两个男人赎身。

    “说起来,书慕清真是可惜,太可惜了!”只见将军遗憾地摇头,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我原以为我和他之间,是个‘唯有一死以明志’的忠义不能两全的狗血故事啊!”

    那时,将军将手缓缓松开:“既然拿不走我的性命,就将你那把刀上的枷锁拿掉吧,让它自由地挥舞,像你这么多年来一直做的一样。”

    书慕清沉默良久,直腰起身,他突然将刀刺向自己——腰间的刀鞘,稳稳将刀收妥:“好。”

    这个书生挥刀的刹那仿佛挥出了自己全部的生命,收刀却干脆利落,毫不拖泥带水。

    “书慕清收刀的时候,我就明白你为什么和他投缘了。”

    “为什么?”

    “是洒脱。”

    “哦哈哈……说得好!”

    “是没心没肺的坑爹的洒脱让你们相见恨晚。”

    “……”

    “荆州城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他们为什么要追杀你?”淅沥雨幕中,叶铿然终于将心中的疑问问了出来。

    朦胧雨雾中看不清将军的神色,叶铿然却突然意识到,自己也许问错了话。良久才只听对方说:“……你先回陇右军营去。”

    空气突然有些沉默。将军受了伤走不快,而回军营的时日已经迫在眉睫,更何况还有沿路的追杀!

    叶铿然冷冷斜睨将军一眼:“如果我记得没错,你身上似乎半个铜钱也没有?我先走,可以。但我不会留金叶子给你;你最好拖着这一身伤,不雇车马,独自步行,勤俭持家。”

    叶校尉虽然一贯少有表情,但这次却是连眼底都带着真实的寒意。

    “不不——”将军突然意识到不对,“你决不能与穷朋友同流合污!少年人,请务必保持你慷慨的本色!带着金叶子同行!”

    “……”

    将军见风使舵的表态终于让叶铿然的脸色稍微缓和。

    一白一青两个身影往前走,脚下的路纵然不平整,却因为有兄弟的臂膀而变得精彩。

    “如果沿路都有埋伏,你能确定自己的运气一直这么好?”叶铿然冷冷问。

    “哈,”将军回过头来,雨水打湿了额发,却打不湿他眼底的晴空,“运气这东西,总不如自己的双脚来得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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