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丐,都说好人有好报,那些教廷的混蛋更是口口声声说上帝会保护善良的人,怎么就偏偏瞎了眼找了那样一个男人?”
说到这里,她惨然一笑,道:“你知道她怎么死的吗?就是因为救了一个受伤的华夏同胞,后来在家门口就被车撞飞了出去,爬到家门口就断气了。杀人的逍遥法外,救人的反倒死不瞑目,上帝呢?那个时候又在哪里?”
终于肯走过来的楚越,坐在她身边,伸手轻轻替她擦掉脸上的眼泪,平静地说道:“我妈为了我爸,不惜跟家里人闹翻,原本以为自己找了个好男人,可她被人带走的时候,那个男人就站在她面前,什么也没有做,就那样看着。”
秦覃抬起头,看着怔怔出神的楚越,皱了皱眉,“那后来呢?”
楚越笑了笑,“后来,就没有了后来,甚至到现在音讯全无。”
她胡乱在粥碗里转动的勺子停了下来,不再说话。
两人都沉默了下来。
这天底下,不管走到哪里,总能遇到跟自己同病相怜的人。
坐在房间里看着面前监控的秦锋,眉头忍不住皱了皱。
他跟同住在仓库里的那些所谓的兄弟们不同,不是为了快意恩仇江湖义气,也不是为了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简单快活,他不好女色,去夜场都是先给兄弟们安排好女人,再谈其他事情,拉鲁这些手下的得力干将,不贪钱,也没有什么野心,就喜欢纵意花丛,甚至好几次在夜场里面为了女人大打出手,都是他和肖恩去摆平的。
从混****的那一天开始,他就很清楚这条路没有好下场,那些以前称兄道弟的家伙,死的死,逃的逃,平时拼命打下的基业,还有包养的女人,很快就被其他男人骑在了胯下,这也是他不好女色的原因,脑袋系在裤裆上的买卖,什么时候死都不知道,刚出来混的时候,拉拢了百来号手下,现在呢,死的死,被抓的抓,投奔其他帮派的投奔其他帮派,剩下不到一半,能用的也就不到二十号人,像那死胖子那样的人大有人在,打架没用,惹事不少,为了撑场面还得养着,很多时候还不能太过分,甚至有时候还要花着哄着,不然人心散了,那辛辛苦苦拉出来的架子也就垮了,如今能够当成心腹一样说得上话的,也就只剩下一个肖恩。
树倒猢狲散,墙倒众人推,当年自己还是华夏商会副会长的时候,那些跟在他屁股后面陪着笑脸混饭吃的家伙们,转眼就攀附到了黎凤祥那边,混得风生水起,靠着大把砸钱拉拢了大批小弟,自己名下的场子也都被他们使手段霸占了过去。
不仅如此,这些白眼狼做事一点也不讲究,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什么肮脏的活都接,拿钱买通了尼斯城的那些黑警,在头上撑起了保护伞后就更是肆无忌惮,上个月就有尼斯城一名贵族,出了500万请了那些家伙,将一名杉树城来尼斯投资的富商绑架,全家六人没过几天就被人从尼斯湖里面捞了上来,已经是面目全非。
还有些家伙一边给黎凤祥当狗,一边为伯纳家办事,一个四十几岁的家伙,为了讨好萧伯纳,甚至跪在地上用袖子帮他擦掉皮鞋上的污垢,就差没用舌头去舔了。
秦锋虽然自认不是什么好东西,但这种毫无尊严底线的事情,他从来都不屑,他有野心,更有傲气,不然当年也不会和黎凤祥翻脸,说来还真是好笑,能够活到现在,还是全靠了那个被自己带回家养大的秦覃,要不是萧伯纳被她迷得神魂颠倒,不用伯纳家出手,黎凤祥就能让他睡下去就见不到第二天的太阳。
正想着这些的时候,房间的门就被直接推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