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的东西收拾的差不多了,叶清瓷又带着小家伙儿上街采购。
小家伙儿最喜欢的事情之一,就是和妈妈上街买东西。
小家伙儿一上街,就像撒出去放风的小马驹一样活蹦乱跳,跑多远的路都不觉得累。
小家伙儿在前面跑,叶清瓷含笑注视着他,目光始终追着他小小的身影。
忽然,一个女人拿着手机从一间商店里出来,小家伙儿刚好从那间商店门口走过去,两人差点撞上。
幸好十一眼疾手快,一手将女人挡开,女人才没撞在小家伙儿身上。
女人被保镖推了个踉跄,稳住身子后,抬头看向十一,声音尖锐又刻薄:“你神经病吧?和女人动手,你还是不是个男人?”
她打电话不看路,差点撞在自家小少主身上,她不生气,十一还生气呢。
他们家小少主多娇嫩啊,要是被她撞倒摔一跤,摔坏了怎么办?
这么大人了走路不看路,长眼睛干嘛呀?
十一心里有气,一点都不跟她客气,“你走路怎么不好好看路?把我们家小少爷撞坏了,你赔得起吗?”
一听“小少爷”这三个字,女人的气焰顿时不那么嚣张了。
只有有钱有势人家的孩子,才会被称作“小少爷”。
谁闲着没事,爱惹有钱有势的人家啊?
原本气焰嚣张的杨新娜,立刻怂了,恨恨咬牙,收起手机,转身朝与十一相反的方向走去。
她走了两步,看到眼前不远处的人,顿时愣了。
是她?
居然是她?
她浑身冰冷,脚步像是被冰冻住,僵在原地,一动也动不了了。
叶清瓷也没想到,时隔一年,她居然又在街上偶遇了杨新娜。
与一年前相比,杨新娜看上去像是老了好几岁。
那时候,虽然她怀着孕,但气色很好,看上去很年轻,肤色润泽,算是个漂亮女人。
现在,一脸浓妆也掩不住她脸上的憔悴,还有眼睛也浑浊了很多,看上去不再像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儿,而像个因为被世俗沾染,而变得庸碌世俗的女人。
叶清瓷没想到,只不过一年的时间而已,一个人的容貌和气质,居然会发生这么大的改变。
杨新娜也怔怔看着叶清瓷。
她当然也记得叶清瓷。
毕竟,叶清瓷是她见过最漂亮、最幸运的女人。
当年,她去搅闹小家伙儿的周岁宴时,并不知道简时初和叶清瓷的身份。
后来,她知道了。
知道了她搅闹的是帝国首富儿子的周岁宴,她担惊受怕了好长一段时间。
吃不好,睡不香,唯恐哪天简时初夫妻想起她,报复她。
对于她来说,简时初和叶清瓷就是天上的龙凤,遥远到她只能遥遥仰望的程度。
而她,居然白痴的跑去搅闹帝国首富独生爱子的周岁宴。
这不是自己找死是什么?
如果她是简时初,她一定会让那人活的生不如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