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孟怀秋说完这话,林苗忍不住好奇地打量了一番这个叫做凌瑞的少年。
只见他中等个子,小麦色皮肤,双眼皮非常双,却非常好看,眉毛非常浓,嘴唇略厚。相书说,眉毛浓,嘴唇厚的人重情义。他的喉结凸起,吞咽口水的时候,喉结会上下动,非常有男性气息。
大概是林苗看别人的眼神太直了,凌瑞明显感觉到了她的目光,也转过头来,刚好和她的眼神对上。
林苗忙勾起一个笑容,像是被人抓到她偷看别人,必须要赶紧给对方一个微笑,缓和一下别人的不满情绪一样。
她的笑容天真而真诚,凌瑞觉得,自己的世界突然像是堕入沙漠,周围沙沙作响,喉咙干渴得像是要冒出烟来,心中某处剧烈震动,像是有什么要破土而出一样。他艰难地别过脸去,喉结快速地上下动,胸膛中一颗心脏,也轰隆隆地在其中跳动,像是穿山而过的火车。凌瑞从来没有这么强烈地,感受到自己心脏的跳动。
他轻轻地将手掌附上左胸,像是在安抚那颗慌乱的小心脏,眼神不由自主地再次向林苗的方向投去。
可是,此时的林苗,已经将注意力转移到了下一位青厨身上。
有丝丝的失落感,慢慢地爬上了凌瑞的心头,他将手掌从左胸上放下来,背到身后,将身子挺立得笔直。仿佛这样,他那心里深处的某个角落,才会从失落中挣脱,得到稍事的安慰。
第二位走出来的青厨,是一个面容和善的中年人,脸上肉嘟嘟的,眉毛很短,眉毛头部的地方,有几根很长的眉毛支棱出来,显得他与常人不同,仿佛修道多年的游方僧人。
“呵呵,各位有礼了。”他先是站出身来,对众人行了一礼,脸上依然笑眯眯的“我叫霍达,相信各位前辈,对我这张脸,已经很熟悉了,就算叫不出来名字,只要说出‘短眉僧’三个字,大家就一定知道是我。呵呵呵。在下最拿手的菜,就是炒饭,尤其是蛋炒饭,我能做到金包银的地步。”
台下又开始窃窃私语了。
“哇,金包银的蛋炒饭?那确实不错。”
“嗳,什么叫金包银?”
“金包银是指蛋炒饭的颜色,金就是指包在外面的那层金黄色的蛋液,银就是指里面白色的米饭。所谓金包银,就是每一粒米饭,都被蛋液完全包裹住。”
“听起来好像也不是多难嘛。”
“嘿嘿,你做一下就知道,有多不容易了。”
林苗虽然没有听过金包银,但听了台下众人的议论,她也不由得在心里暗暗佩服,要做到每一粒米饭都被蛋液包裹,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因为,蛋液遇热便会凝结成蛋花,要是动作不快,还没等蛋液将米饭包裹住,就全部变成蛋花了。
可能有人会想,那容易解决啊,在炒饭之前,先将蛋液拌匀到米饭中,这样不就均匀了吗?
听起来,好似这个方法,确实能解决蛋液和米饭完全融合的问题,但是,真正试过之后就会发现,因为蛋液和米饭已经融在了一起,在炒制的过程中,遇热时,没有足够的蛋液来产生蛋花,蛋的味道也就出不来,整个蛋炒饭就失去了色这一重要因素,自然不能成为上品。
若是将蛋液和米饭拌在一起时,蛋液放得过多,倒是能有多余的蛋液遇热变成蛋花,弥补味道上的不足。但同时,也是因为蛋液过多,整个蛋炒饭的蛋腥味过重,反而会破坏炒饭的味道。
说到这里,大家应该明白了,简简单单的一道蛋炒饭,也是有很多讲究的。而要想将其做到极致的金包银,更是不易。
霍达朝众人再施一礼,笑呵呵退了回去。
第三位走上来的,也是一个中年男人,但他却和刚刚的霍达迥然不同。他的脸上,一丝笑容也没有,寒着一张脸,仿佛所有人都欠了他的银子一样。
“我叫牛栏山。最擅长的便是芭蕉面。丫头。”牛栏山朝林苗喊了一声,正在思考什么是芭蕉面的林苗,猛地听到有人在叫自己,忙回过神来“啊?叫我啊?”
“对,就是叫你,我来第一个和你比试,不过,我不会做我自己最拿手的,我们来做你最拿手的菜,看谁做的更好吃。”牛栏山说完,正想往外迈出一步,朝林苗的方向更近一些。却被孟怀秋拦住了“付合都还没有介绍呢,你慌什么?再说了,谁说让你第一个上场的,考验要有考验的规则。”
第四位叫付合的,走上前来,他身子瘦瘦的,一副病恹恹的样子,年纪约摸三十左右,头顶的头发却有一些已经发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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