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夜两人相拥而眠,也紧紧是拥着睡而已,没有发生什么关系,这一夜之间两人之间的鸿沟仿佛被打通了一般,不是身体上的,而是精神上的。
第二天一早。
窗外的鸟声叫醒了林浩,他踏着清晨的余辉离开了。
当然也乔装打扮了一下,不同蹲在外面的狗仔绝对有能力将这个八卦马上传出去,刚好坐实之前的绯闻。
接下来的几天相安无事。
期间林浩终于找到丁小佳在米国的联系方式,他只在电话里讲了一句话,“我会给你一个交代的。”
就这么一句话让电话对面的丁小佳泪如雨下,满腹的抱怨顿时消失无影无踪。
这几天电视台那边也没有去,当然不是怕背后的指指点点,而是他确实有事情在运作。
很快,也就是林浩回海市的第一个星期,因为绯闻事件在别人眼里有些藏头缩尾的林浩终于打响了他反击的第一枪,这第一枪不是他自己持的枪,而是刘碧瑶打响的。
2010年7.22日。
这一天似乎是在普通不过的一天了,或许有点特殊,那就是今天星期五,明后两天可以休息了。
可这一天对新闻从业者来说,无疑是晴空霹雳的一天,对演艺圈的人来说无疑是目瞪口呆的一天。
因为就在这一天,刘碧瑶在微博上发了一个公告,公告的内容如下。
本人刘碧瑶,女23岁,演员。
在此特发布公告广而告之。
因与公司理念不合,故而单方面解约,解约所需赔偿金会一分不少的给公司。
本人从即日起为自由艺人,今后有各种通告直接联系我微博公开信息里的号码,之前的一切联系方式作废。
特此声明:本人此次单方面解约是因为和华艺理念不合,并无其他纠纷,请广大群众万勿妄自揣测,同时本条通告发出后,不会再做单方面申明,也请各位媒体朋友不要来打扰,谢谢!
这份申明具体的说是发展7.22号凌晨一点钟,本来这个点都该睡觉了,因为得早起上班,这又不是大周末。
可偏偏这么一则通告炸醒了万千深夜装睡的网民。
为什么?
因为这件事从来发生过啊。
从来没发生不是指艺人和经纪公司解约,也不是艺人和经纪公司解约在网上直接发布,而是这么当红,外人眼里艺人和公司又在蜜月期,这么突然直接在网上自己亲自爆出解约,事先毫无征兆的事情,还真是头一遭。
这条微博被广大装睡的网民直接顶到了第一,凌晨一点发布,凌晨三点时,短短两个小时微博已经有了五十万转发量,六十万评论,一百多万点赞量。
紧接着各大门户网站的编辑似乎深夜被叫起来加班,三点多的时候,各大网站的头版头条都变成了刘碧瑶和经纪公司解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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