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牧是华人,他的父母早年病故,唯一的哥哥在第二次兰斯战役中战死,兰芳国防部的人按照秦牧哥哥的遗愿找到秦牧时,秦牧已经快要饿死了。
秦牧的哥哥每个月都有给秦牧寄钱,但和很多狗血的故事一样,秦牧哥哥冒着生命危险换来的钱大半都被秦牧的叔叔贪墨,落到秦牧手里的没剩几个子儿,连保证基本的生活费用都不够。
秦牧随后加入了童子军,和很多其他童子军一样,秦牧选择使用“秦”这个姓氏,“木”则是他本来的姓氏。
如果没有意外,到九月份,成绩优异的秦牧将会前往兰芳驻法使馆工作,但秦牧并不喜欢法国,对那个哥哥曾经为之浴血奋战的国家没有丝毫好感。
曾经秦牧对法国是有好感的,秦牧也想去哥哥曾经浴血奋战过得地方看一看,去哥哥的墓地上柱香,告诉哥哥自己现在很好,但在法国和兰芳解除盟友关系后,法国成了秦牧最厌恶的国家,没有之一。
来到耶路撒冷是一个意外,作为一名半路出家的天主教徒,秦牧本来是想要来天主教的圣城看一看,路上遇到了要完成毕业设计的那几名学生,然后就结伴而行,那个女学生叫苗若男,至于那几个男学生,秦牧没有记住他们名字的必要。
兰芳童子军成立的第一天起,“效忠秦志远”就是童子军们的唯一信条,其实还有一句话是“效忠兰芳”,不过这句话没人当回事。秦牧一向以秦致远为偶像,不管在做任何事情时,秦牧都会想一想,如果是秦致远他会怎么做,所以在遇到这些暴徒的时候,秦牧本来有轻松逃脱的机会,但秦牧选择留下来保护苗若男他们,就像秦致远曾经在法国时那样。
离开房间之后,秦牧就将独自面对上百名暴徒,就像秦牧说的那样,只要秦牧还活着,秦牧就会保护苗若男他们。
真有点悲壮,特别是对于一个还未成年的半大孩子来说。
而看在苗若男眼里,走出房门的秦牧身影特别高大。
“看看你们,再看看他,你们不觉得羞愧吗?”苗若男想要追出去,但看看桌上还在昏迷中的同学,有点割舍不下。
正是为了帮苗若男出头,桌上的男子才会被人捅一刀,苗若男现在不能扔下他不管。
“我头上还有伤——”捂着脑袋的男子有借口。
“自己包一下,难道这点伤还要别人帮你包扎吗?”苗若男没好气,兰芳的学生,都是接受过急救常识培训的,在这个乱世里这一点很必要。
“完了,我们死定了!”红脸男已经快要哭出来,依靠着墙壁摊在地上,这也是个靠不住的。
“我真为你们感到羞耻!”苗若男咬牙切齿,打开手枪的弹仓检查,本想取出一发子弹留给自己,想想没有必要,如果到了要使用手枪的时候,根本就没有换子弹的时间。
秦牧说的没错,这种时候,手枪真不如匕首可靠,苗若男想了想,打开自己的背包拿出一把水果刀揣在身上。
可能起不了多大作用,但这种时候,就要选择战斗到底。
门口的叫骂声大了起来,随着一阵纷杂的脚步声,怒骂声、惨叫声、哀嚎声、求救声交织在一起,就像是一首地狱变奏曲。
苗若男仔细分辨,没有听到秦牧的声音,透过门缝,很明显看到秦牧正在被围攻,那个有点弱小的身影在人群中格外醒目。
秦牧接受过军事训练,成绩还相当优秀,哪怕在麦克塔维什的培训班里,秦牧的成绩都是良好,面对冲进来的暴徒时,秦牧没有留手,举手投足间三名暴徒已经倒地,受伤的部位全部都在脖子处,无一例外。
到了这会苗若男才发现,秦牧使用的其实不是峨眉刺,而是一种两侧开刃的双头军刺,这个很特别的武器在秦牧手里真的威力极大,无论是向前刺还是向后拉,使用起来都很方面,第三个倒地的家伙是被刀刃伤到的,半个脖子都被切开,动脉肯定被切断,呈扇面喷涌出来的鲜血格外令人触目惊心,而秦牧早早就闪身躲开,身上居然一滴鲜血都没有。
突遭变故,暴徒们还是有点迟疑,但紧跟着,或许是秦牧的年龄刺激到了暴徒们,暴徒们用更快的速度冲上来。
双拳其实是难敌四手的,尤其是在要守护某块地方不能离开的前提下,苗若男清楚的看到,当秦牧又撂倒几个人之后,一个被捅倒的家伙死死抱住了秦牧的大腿,然后秦牧的匕首转眼就被人夺走,一时间无数状若癫狂的暴徒狂涌上来将秦牧淹没。
“别,别出去!”脑袋上胡乱扎着绷带的男同学拉住要冲出去的苗若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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