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穿着这一套,难道还丢了你的面子不成?
“本小姐才是钦差!”锦瑟叉着腰,“怎么样也要有个护卫才对!”
“护卫?”林白轩想了想,点头道,“也好!”
他轻轻一弹指,化出一身破虏衣甲,定灵笔化作横刀,夜巡册化作铁盾,随手往背后一挂,“走吧!”
“这才像话!”薛锦瑟终于满意的点点头,“我爹好像也有一套类似的……”
“你爹有个孙子名叫薛直,组建玄甲破阵营,横刀重盾本来就是标配!”说到一半,林白轩忽觉不妥,急忙咳嗽了几声,把后面的话咽了回去。
“是吗?我爹在阳世还有后人?”
“不知几百上千年前的事情,大概早就转世十七八代了。”
打着哈哈糊弄过去,林白轩岔开话题,问道:“咱们怎么过去?”
“走过去啊——”
“你想得美!”林白轩恶狠狠的盯着薛锦瑟,“从岭南道走到莱州府?我可没那么多时间陪你!”
“好啦好啦,我带你飞……”
锦瑟没奈何,只得罗袖一抖,架起清风,飘飘忽忽的往东飞去。
地仙虽然也占着一个“仙”字,实际上根本不算仙人。
带着三个人,以玄阴真元勉强驾风,一路上飞得歪歪扭扭,等到三人发现迷路的时候,已是日落西山。
“走路吧!”林白轩无可奈何,只得落在地上。
这是一条空旷的小路,越走越是荒凉,放眼望去,前面除了茫茫荒野之外,竟然是空芜一片。
等春燕肚子咕咕叫起来的时候,这才惊觉三人已经进入了一片荒郊野岭中,天色渐暗,四周更是渺无人烟。
“林大哥,这是哪儿?”
“走到哪儿算哪儿!”林白轩没好气的回答道,“你好歹也是个地仙,莫非还担心被狼吃掉?”
薛锦瑟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想了想,又问道:“咱们吃点什么?”
林白轩懒得搭理她,和和气气的向春燕问道:“你想吃什么?”
“我听小姐的……”春燕的声音总是怯生生的,让人心生怜惜。
锦瑟左右看了看,突然眼前一亮,指着远处的几个小黑点叫道:“有野山羊!咱们就吃那个……”
也不等话说完,身子已经窜了出去。
林白轩无声的哀嚎半晌,却也只能走到一旁,扯来大片干枯的干草枯枝,选了一处地势稍低的背风地,无聊的生起火来。
等薛锦瑟兴致勃勃的拎着一只野山羊回来时,一眼见到林白轩坐在火堆边,抱着膝盖怔怔的出神。
“没水,怎么办?”薛锦瑟这才想起这个问题。
林白轩无可奈何的看了这笨丫头一眼,苦笑道:“倘若要是等你想到这个问题,只怕咱们都已经渴死了!”
他随手往旁边一指,顺着指向,锦瑟这才看到不远处就有一条浅浅的小溪,清澈见底。春燕正提着一大桶水回来。
“这里是荒原,不是沙漠,还没有缺水到这个地步!”
林白轩知道这丫头锦衣玉食惯了,没有野外生存的经验,耐心解释道:“凡是植物生长茂盛的地方,附近必有水源。”
“知道了!”锦瑟笑嘻嘻的点了点头。
走到溪边,林白轩变成一把匕首,先给野山羊剥皮放血,冲洗干净,飞快的分解成了大块肉块,用树枝插好,这才提着几大块肉走回火堆,就地取材做好一个木架,将肉块架在火堆上烧烤起来。
没有盐,没有调料,三人依然吃得无比痛快。
“晚上咱们睡哪儿?”锦瑟吃饱了,才想起一个重要的问题。
“江湖儿女,随遇而安,幕天席地,岂不也是一桩风雅之事?”
锦瑟愣了一愣,这才反应过来,默不作声,挥拳就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