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咔嚓。”中士拉动枪栓推动下一发子弹上膛,对于这种旋转后拉式枪机的步枪,在秦军关中地区的部队,他们的好评是很大的,因为这种步枪在阵地作战当中能够发挥很大的优势,射击的姿态很舒服,加上瞄准方式的改进,准确率很高。子弹使用尖头弹,射程也很大,不过在近距离穿透力比较强,没有圆头弹好用,不过士兵对此还是比较喜欢的。因为这种步枪可操作性好。但在边境部队当中,以及作战的安息方面,他们对这种武器有些不满足。
“我讨厌这种步枪。拉动一次枪栓,然后再瞄准,那样的话,敌人又前进了一步,我们再瞄准。”那名中士继续瞄着,好在,围困他们的波斯人没有采取更多的军事行动,他们只是远远的看着对方,而没有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这种步枪已经是提供给我们最好的步枪了。你还想要什么样的武器?”中士胡安不解的问道。他是匈奴士兵,秦军给他们配发了更加先进的后拉旋转式枪机步枪,这种步枪有五发弹仓,使用弹夹供弹。射击速度要比传统的步枪更快,最重要的是准确性很高。这对匈奴士兵来说,是最好的武器。因为匈奴士兵可以依靠这样的武器可以达成远距离,准确射击,这是匈奴士兵普遍都有的本领。
“第一,子弹装填的太少。五发子弹就装一回,太少了。这起码步枪应该装填十发子弹,有了这样的子弹,就可以很好的解决这样射击的问题了。”中士胡兰说到。他也是匈奴籍士兵,不过他的名字听起来很不好,因为用了一个兰字,这让很多人都嘲笑他的名字,但后来,没有人嘲笑他了。因为这个计划的确有本事,他创造过一个纪律,在一千米开外,那是一种绝对能够把子弹给刮跑的距离,这家伙竟然击中了对方的脑袋,这是绝对神奇的技能。最要命的是,这个计划能够闭着眼睛把拆卸的枪支组装起来,对于机枪,冲锋枪,手枪这样的武器极为的熟练,最重要的是,他真的是一个人才,竟然能够凭借这些熟练的经验在复杂的战争环境下把坏掉的枪拼凑出一支好枪,他们是这里最好的枪炮中士,熟练,技术过硬,绝对是一个人才,这样的人才突击队当中作战起来,发挥的威力是最大的一个。
“第二,不能连续射击。我认为,一支好的步枪应该连续射击,特别是我们这样的一种情况,随时都有可能被围困的突击队,太需要这种武器了。波斯人靠近我们的距离太近了。他们太擅长偷袭了。”胡兰不管不顾的说着,他对枪械有着一种狂热的的痴迷,靠着这种痴迷,他才担任中士,上面的指挥官已经发现了他的才能,他们绝对给予这个家伙晋升军士的资格。因为这就是军队当中的人才。
“开玩笑。”胡安中士摇摇头。显然对方不相信这样的武器能够存在,在他们看来,已经有了这样远程精准射杀的武器,他们已经觉得非常的好了。对于那些不能精准射杀的武器,他们非常的嗤之以鼻,比如,冲锋枪,机枪这样的武器他们都看不起,因为他们消耗子弹太恐怖了。几百发的子弹,如果扣住扳机不动的话,一下子就会打光,在匈奴人看来,这绝对是败家的打法,因为一发子弹就足够让他们部落人生活一天了。他们打的可是钱。
“你不相信,你看看那些机枪武器,我研究过了。如果我回去的话,我就研究一种导气式原理的步枪,他可以自己完成退壳,上膛这样一系列的动作,你只要拉动一次枪栓,瞄准,扣动扳机,就可以了。”胡兰这样说到。
“那是机枪,老兄。”胡安笑着说到。
“我说的是我自己的想法,他会缩小很多,比如就和我们手中的步枪一样,下面给予一个弹匣,就跟手枪一样,手枪就可以自动完成抽壳上膛这样的动作。”胡兰说着就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但周围的人没有听懂的,他们只是觉得对方如果不说点什么,可能不会自己闭嘴的,他们也是听着好奇而已,殊不知他们正在听着一种具有变革意义上的步枪出现。
突击队作战的装备十分的精良,比如,步枪手通常情况下是不配备手枪的,只有觉得不安全的人才会配备,通常士兵是自己配备的,从转轮手枪到大威力的七发手枪,那是一种大威力的半自动手枪,弹匣供弹。口径点四五,在近距离射击内,能够一枪致命,击中非要害也能丧失战斗力,在得不到很好的救治情况下他们会自己死亡,那是一种很好的武器,不过这样的武器通常都是士兵自己配备的,因为军方很少配备,但现在是他们是突击队,他们每个人都有这样的武器,这就让胡兰有了接触的机会,自然对于这种武器能够熟练的拆卸掌握其基本原理,这就给了他设计一种全新步枪的一种新的理念。
他们通常面对的都是波斯人的短兵相接,在这样的情况下,步枪非常的不适合,因为对方需要拉动一次枪栓才能完成供弹。这对他们来说,是极为宝贵的时间,一旦失去一次扣动扳机的机会,他们就会面临的危险增加一分,因为他们的作战对手数量占据很大的优势,而了弥补他们数量上不足,秦军给他们配备了手枪,冲锋枪,以及少量的机枪。
机枪是那种笨重的水冷式机枪,只有力气最大的家伙才能操作那个玩意,那是他们整个火力的核心,一旦对方退出战斗。他们的压力就会增加很大,冲锋枪射速很快,但准确却非常的糟糕。而且对方消耗弹药很快,很大,很难进行持续有效的火力打击,步枪在近距离作战当中非常的吃亏,他们通常只能连续射击两次。但第三次他们就能挥舞手中的步枪当成木棍来作战了。那样的话,他们将花费很大的心血来进行肉搏才能击退敌人,他们很多次都是这样被打败的。面对这样一种进攻。他们实在是缺乏勇气进行这样的作战,因为这需要承受很大的心理压力,以及伤亡才能应对这样一种情况。
这也是胡兰为什么一直强调自己想要发明一直能够连续射击的武器,因为在面对敌人优势兵力进攻的时候,士兵是紧张的,他们很难从容的做到准确射击,而且三百米之外的射击精度大大的减低,只有少量的士兵能够做到,其他的士兵大部分都会胡乱的开枪射击,浪费他们的弹药。而作战距离通常会在两百到五十之内开始射击作战,而这个时候步枪的射速太低了。而冲锋枪需要近距离射击,手枪就别提了。机枪难以做到连续的射击需要。单发步枪对于士兵来说,是一个很好的武器,但在战场上,他还很难适应这样的环境。
所以,胡兰决定设计一种能够连续射击的步枪,这样的话,就可以弥补冲锋枪和步枪射速缓慢的一种空档,这是一个伟大的想法,也是一个很大胆的想法,不过他不会顾及到其他的问题,比如,后勤,如果士兵手中的步枪连续射击之后,弹药供应量就会非常的大,这需要良好的后勤供应才能完成这样的事情,如果做不到这种武器依然是浪费子弹的家伙。好在秦军似乎并不缺乏这样的一种环境,想法他们还有这样的能力做到这一点,这是胡兰最幸运的地方。胡兰依然在自己的脑袋当中构思新式步枪的构造,虽然他有经验,弹药真真设计出一把枪,还需要很大的技术才能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