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李氏只是带她逛商场、听戏,但看到女儿的心情并未开朗起来,便使出了狠招,她开始培训雪兰做菜、缝衣。
说真的,李氏也很能折腾。
她过去是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姨太太,本来也不会做饭,针线活也很一般。结果出来这几年,她愣是把自己变成了个中高手。不过她比较疼女儿,所以家务活她和大妮一手包办了,根本不用三姐和雪兰插手,也许在她眼里,女儿们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姐太太命,将来都是有人伺候的,根本不用干活,也用不着学这些。
不过这次她看女儿眉头不展,便想出了这个法子。
“戏里头那些小姐太太就爱哭丧脸,落个花也能伤心上半天,这矫情劲,多半是吃喝不愁的人才有的,就不见哪个整天忙忙碌碌的人有这种闲心。你也别光想那些烦心事了,年纪不小了,也该学学女人的活计,将来嫁去婆婆家,也有个讨人喜欢的本事。”
雪兰一听她唠叨这个就满头黑线,李氏现在对两个女儿真是恨嫁恨得了不得,一天到晚跟各路媒婆打交道,急急火火要把三姐嫁出去,那拼命劲,简直觉得三姐过了二十岁就再也嫁不出去了一样,而现在李氏把这股劲头使到雪兰身上了。
于是雪兰认命的跟着李氏学做菜,学缝纫。
只是刚学了两天,就切菜切到了手指头……
嘤嘤嘤,流了血还要被骂笨手笨脚,雪兰捂着受伤的手指和心灵躲了出去,准备去公共图书馆坐上一天。
从她家去公共图书馆需要坐电车,这种电车可没有前门上车,后门下车的分别,就是一个门,有人上车,就有人下车,所以车门处总是很拥挤。雪兰好不容易挤上车,找了个座位坐下,却发现自己包裹手指的白纱布刚才挤掉了,手指上的伤口还被扯裂了,鲜血涌出来,落了两滴在旁边的座椅上。
雪兰急忙找出手绢,包裹住手指,就在她低头忙碌的时候,一个人恰巧在她旁边落座了。
这个人似乎也是刚刚挤上车,热得一头汗,还拿帽子不停地呼扇。
雪兰攥着自己的手指,呆愣愣地盯着那人的屁股。
这个人十分骚包,他穿着一身白西装,雪兰可以想到此时他屁股底下的惨状。
冷汗默默流了一头,雪兰一直盯着那人的屁股,在说与不说之间来回颤抖。
终于,她鼓起勇气去看到那人的脸。
然后她看到了一个印象中记忆十分深刻的中分头。
啊!怎么是他啊!他不是在北平吗?
邻座的人正是跟雪兰一直有联系的王品宪先生的儿子,曾经在大学的辩论会上站出来帮雪兰说过话的那个年轻人。
话说,这位应该是个大少爷吧,怎么穿这么烧包的衣服来挤电车?
也许是雪兰的视线太过灼热了,那位少爷偏头看了看雪兰,然后他们二人大眼瞪小眼了半天,这位少爷忽然嘴角一翘,露出了一个令人难以形容的微笑。
就是那种得意又傲慢的小笑容,只不过映衬着他油光瓦亮的汉奸式中分头,显得颇有些诡异。
雪兰还呆呆地握着自己的那根手指头。
‘手指头破了,血滴在座位上,还没来得及擦,你就一屁股坐下了’这些话怎么也说不出口。
于是还没等她鼓足勇气说出来,坐了两站车的少爷已经起身,走向了车门口。
雪兰就这样,目送着正好在屁股中间的两滴鲜红色走下了电车……
王少爷走下电车后,身后的车子便绝尘而去,王少爷按了按头上的白色礼帽,大摇大摆地向父亲下榻的饭店走去。
父亲本来是不许他来的,但他偷偷跟来了,因为他无论如何都想要见见……那个人。
于是他带上了自己最好看的几套衣服,偷偷跟来了沪市,见面的时候应该可以给那人留下些好印象吧。现在看来自己的仪表还是很不错的,刚才电车上那个年轻姑娘都对他看呆了,那一脸傻样。
哼!老子就是一表人才,风流倜傥,人见人爱。
于是,人见人爱的王少爷,但凡所到之处,皆有人伸长脖子行注目礼。他就在这种自我得意洋洋的愉快心情中,招招摇摇走进了王老爷下榻的饭店,直到最后才被自己老爹指出裤子后面沾了两滴血……